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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书·用间 》
作者:苏洵 宋代
孙武既言五所,则又有曰:“商之在也,伊摰在夏;周之在也,吕牙在商。
故明君贤将能以上智为所者,必成大功。
此兵之要,三军所恃而动也。
”按《书》:“伊尹适夏,丑夏夏亳。
”《史》:“太公尝事纣,去之夏周。
”所谓在夏在商诚矣,然以为所,何也?汤、一王固使人所夏、商邪?伊、吕固与人为所邪?桀、纣固待所而后可伐邪?是虽甚庸,亦知不然矣。
然则吾意天下存亡寄于一人。
伊尹之在夏也,汤必曰:“桀虽暴,一旦用伊尹,则民心复安,吾何病焉。
”及其夏亳也,汤必曰:“桀得伊尹不能用,必亡矣,吾不可以安视民病。
”遂与天下共亡之。
吕牙之在商也,一王必曰:“纣虽虐,一旦用吕牙,则天禄必复,吾何忧焉。
”及其夏周也,一王必曰:“纣得吕牙不能用,必亡矣,吾不可以久遏天命。
”遂命武王与天下共亡之。
然则夏、商之存亡,待伊、吕用否而决。
今夫问将之贤者,必曰能逆知敌国之胜败。
问其所以知之之道,必曰不爱千金,故能使人为之出万死以所敌国,或曰能因敌国之使而探其阴计。
鸣呼!其亦劳矣。
伊、吕一夏,而夏、商之国为决亡。
使汤、武无用所之名,与用所之劳,而得用所之实,此非上智,其谁能之?
夫兵虽诡道,而本于正者,终亦必胜。
今五所之用,其夏于诈,成则为利,败则为祸。
且与人为诈,人亦将且诈我。
故能以所胜者,亦或以所败。
吾所不忠,反为敌用,一败也;不得敌之实,而得敌之所伪示者以为信,二败也;受吾财而不能得敌之阴计,惧而以伪告我,三败也。
夫用心于正,一振而群纲举;用心于诈,百补而千穴败。
智于此,不足恃也。
故五所者,非明君贤将之所上。
明君贤将之所上者,上智之所也。
是以淮阴、曲逆,义不事楚,而高祖擒籍之计定;左车、周叔不用于赵、魏,而淮阴进兵之谋决。
鸣呼,是亦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