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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于郎-两汉--唐诗宋词-空若网
《 战于郎 》
作者: 两汉
战于郎。
公叔禺人遇负杖入保者息。
曰:“使之虽病也,任之虽重也,君子不能为谋也,士弗能死也,不可,我则既言矣!”与其邻重汪踦往,皆死焉。
鲁人欲勿殇重汪踦,问于仲尼。
仲尼曰:“能执干戈以卫社稷,虽欲勿殇也,不亦可乎?”
译文
(鲁国和齐国)在郎地交战。公叔禺人遇到背着扁担的百姓入城内休息。公叔禺人说:“虽然徭役使百姓们很辛苦,赋税使他们的负担很沉重,但君子不能为国家谋划,士人不能为国家献身,这可不行,我敢于这样说,就应当做到!”于是他和相邻的少年汪踦上战场参战,两人都战死了。鲁国人不想用孩子的丧礼来为汪踦办丧事,便向孔子请教。孔子说:“他们能够拿起武器来捍卫国家,不用孩子的丧礼来安葬他们,不也是合理的吗?”
注释
本节选自《檀弓下》。春秋时鲁哀公十一年(公元前484年),齐国进攻鲁国,鲁国和齐国在朗地作战。
郎:鲁国地名,在今山东鱼台县。
公叔愚人:鲁昭公的儿子。
负杖:把杖(扁担之类)放在颈上,双手扶着,等于现在的横挑。
保:城堡,后来写作“堡”,小城。
使:指徭役。之:指老百姓。
病:劳苦
任:负担,使动用法。任之,指使人民负担赋税。
重:应为“童”。
殇(shāng):这里指未成年而死者举行祭祀。
仲尼:孔子的字。
干戈:盾和矛,这里泛指武器。
简析
《战于郎》讲述战国时期鲁国和齐国交战之事,文章表明任何原则和规范,一旦变成僵死的教条,也就成了毫无意义的形式和空壳,它的约束也就变成了一种枷锁。只有规则同内容相结合,真正做到名实相符、表里相称,原则和规范才是有意义和生命力的。注重名实相符、表里相称,恰恰是儒家重要思想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