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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送同年孟与时之任成都序 》
作者:归有光 明代
安定孟与时,与余同年进士,而以余年差长,常兄事之。
余好古文辞,然不与世之为古文者合,与时独心推让之,出于其意诚然也。
与时以选为成都推官,余亦为令越中,将别,无以为与时赠者。
惟推府为郡司理,儒者能道,前世论刑之说详矣。
余读尚书古文:?“钦哉钦哉,惟刑之恤哉。
”此今世所用孔氏书语也。
而伏生今文以恤为证,汉儒传之。
而太史公本纪云:?“惟刑之静哉。
”静即谧也。
自古论刑取其要,未有静之一言为至。
此真圣人之语,余以是为与时告焉。
余生吴中,独以应试经行齐、鲁、燕、赵之郊,尝慕游西北,顾无繇而至。
与时自安定往来长安中,又从太行山以来京师,今又官蜀中,行邛崃九折坂,览剑阁、石门之胜,岂不亦壮哉!昔王介甫初仕大名为司理,而韩魏公为守。
尝告以“君年少,当读书,不宜专以吏事。
”而介甫实未尝不读书也。
以此恨韩公为不知己,而韩公之意则美矣。
故余于与时,尤望于吏治之暇,无忘学古之功。
孔子曰:?“居是邦也,事其大夫之贤者,友其士之仁者。
”往时张文隐公尝为余言,今时人材,惟赵孟静在史馆难得。
嘉靖二十九年,虏骑薄都城。
公卿会内廷,赵先生独申大议,至廷骂阿党,风节凛燃,有汲长孺所不及者。
京师人至今能道之。
赵先生,成都人也。
余故为文隐公所知,而赵先生以是亦知余。
顾无繇一见之。
士之相知,岂在于见不见哉?然余怀之久矣。
而羡与时之获见先生也。
而又以喜与时之得师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