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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则天为什么要把满脸皱纹满头白发的阿臧嫁给年轻俊秀的李迥秀?-中华历史文化-空若网
李迥秀,字茂之,唐朝泾阳人。
初为相州参军,后累官凤阁舍人。
长安中,同平章事。
中宗朝,终兵部尚书。
卒赠侍中。
诗四首。
李迥秀自幼便有英名,祖父和父亲都担任刺史,是世家出身。
然而他的母亲出身贫贱,连姓什么都不知道,却是罕见的美女。
当她在李家为婢女时,甚得主人宠爱,生下了李迥秀。
可能是源于母亲的血统,李迥秀也长得眉清目秀,一表人才。
他颇有文才,喜欢交友,兴起吟诗,不辞斗酒,但绝不因酒乱性,号称当代第一风雅人物。
武则天时有爱宠张易之。
张易之的父亲死得早,母亲阿臧多年守寡。
不想,不甘寂寞的阿臧看上了年轻俊秀的凤阁侍郎李迥秀,想要与之成亲,实际上也就是充当臧氏的面首。
则天皇帝对才能、人品、容貌都相当杰出的李迥秀非常有好感。
因此,偶尔会召他和他的母亲到宫中,给予优厚的待遇。
婢女出身的母亲,享受如此待遇使李迥秀心中很感激皇上。
当他知道皇上要把阿藏嫁给他时,心中非常苦恼。
他早有妻妾,但又怕为此事犯违敕之罪,让宗族及个人蒙受不幸。
加上张易之的权力威逼,不得已接受这项敕命。
李迥秀在张易之和女皇的双重压力下被迫答应了这门婚事。
可是,成亲当夜,阿臧满脸的皱纹、满头的白发,还是远远超出李迥秀的心理承受能力。
他几近疯狂,却无力反抗,只能日日买醉,荒饮无度,终日沉醉,唤之不醒。
阿臧和张易之非常不满,便将李迥秀贬到了衡州担任刺史。
神龙政变后,张易之被杀,阿臧籍没入宫,李迥秀也被株连,由衡州刺史贬为衡州长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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