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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真有包拯吗?真实的包拯是什么样的人?-中华历史文化-空若网
包拯(999-1062),北宋天圣五年(1027年)生于泸州合肥西人。
中进士以后,由于父母年事已高,他们舍不得离开去做官。
直到父母相继去世,他们才在亲友的劝说下担任官员。
这个时期持续了十年,所以在村里听到了他们的孝道。
宋景佑四年(1037),任天长(安徽天长)知府,成绩斐然。
任期结束后,他被调到志端州(广东肇庆)。
当他回到北京时,他被任命为监督该建议,然后改为作为“发言官员”监督该建议。
他可以弹劾行为不当和非法的官员。
为了惩治贪官污吏,清四年(1044年)八月,他对仁宗说:“乞赃”是人的榜样,“赃”是“盗民”。
包拯七次写信给饰演江西转运大使的王魁,揭露他“心如蛇蝎”的劣根性。
并严厉批评了宋廷的官员任用制度。
黄游二年(1050年)至三年间,包拯知道了朝廷的谏臣,三次弹劾张尧佐,并审查了妖魔冷情假扮太子的大案,震惊了朝野。
包拯在担任三司户部判官和三司副大使期间,曾担任京东、陕西、河北的转运大使。
各地都以减轻人民负担、改革不良治理、发展生产为己任,提出了“利民利国”的经济思想。
很多次,为了国家大事,他说了一些皇帝不想听的话。
他谴责权力,向大臣示爱,并要求取消皇帝对亲信官僚的恩宠。
所有事情都应该通过主管当局的正常渠道进行。
他写了三封唐太宗魏徵的奏折,作为座右铭献给宋仁宗。
他总是保持警惕,把国家大事放在首位。
我要求仁宗虚怀若谷,明辨是非,不要搞“先入为主”,要听偏信,要爱才,要除恶,要严于律己,禁止异端,不要随意建房等等,这些都被法庭采纳和执行。
嘉佑元年(1056年)十二月,朝廷任命包拯为全志开封府。
他在第二年3月正式就职,三年后的6月离任,前后只有一年。
但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被称为“不应期”的开封府得到了良好的管理。
敢于惩治达官贵人的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开封官员的嚣张气焰,及时惩治诬告刁民者。
由于包拯在开封府执法严明,公正无私,敢于面对困难,你们家的宦官不得不受到约束,他们一听到包拯的名字就害怕起来。
孩子们、妇女和儿童都知道包拯的名字,并亲切地称他为“包德之子”。
开封府里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如果你抽不到烟,你可以到阎罗去养老。
”。
”包拯不偏不倚地用阎罗比喻。
宋嘉佑六年(1061年),他成为蜀黍的副手,并于次年五月去世。
“首都的官员总是多愁善感,街上可以听到叹息的声音。
”法院给了官方部门一封信,十五卷“演奏乐器”被传到了世界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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