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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真实的包公有些迂腐:反应被小吏完全料中-中华历史文化-空若网
包拯(999-1062),号袭人,北宋泸州(今合肥)人。
天圣五年(1027年)参军,任大理判官、天长知府、滇中成、大理寺成、直管州等职。
成绩突出,厌倦了搬去监察帝国,建议裁减冗员,轻佻赋,训练和选拔将领,边充实边准备。
他还担任过三个师的审判员,即工业部、刑事司、兵部的袁外郎,京东、陕西、河北公路的转运大使,以及列文·鲁管的押运大使。
再次被召入北京,他被任命为第三师的副特使,并请求法院允许解散盐和贸易。
我改变了我对抗议法庭的认识,我反复谈到要打破热爱牧师的权利。
授天杖阁为使,刑部与右郎中迁知郢、阳、鲁、池、江宁诸都。
和合三年(1056),他知道开封府有权向隆图革学习,改革了诉讼制度,废除了门牌号部,摧毁了达官贵人的豪华公园,维护了京畿秩序;后来,他担任右御史大夫、右御史大夫、右御史大夫、右御史大夫、提些监狱、学士院、三使、礼部大夫、侍郎等职务。
,并将分割率改为“和谐之城”,使一些区域免于改变。
嘉祐六年(1061年),任蜀黍副使兼礼部尚书,后殉职,葬于合肥。


包拯之所以出名,是因为他孝顺、憨厚、无畏、无私、正直。
当时,他传播了“如果你不能变老,你可以和阎罗一起变老”的赞美。
他的事迹被后人改编成小说、故事、歌剧、影视剧,并被渲染和夸张成“神一样破案”和“观秋”。
有些人还胡说他是宰相(事实上,老包一生中官位最高的也是个大臣,他没几天就死了),甚至还加上了很多神话和传说,大大美化和崇拜了这位受人爱戴的历史人物。
历代著名作品,如长篇小说《三杰五义》、《包公安》、电视剧《谭梅案》(又名《秦香莲》)、《五鼠东京》、《周琛挤米》、台湾电视剧《包青天》、大陆电视剧《狸猫换太子》等。


包公在历史上绝对没有诚实正直的问题。
例如,他在端州(今广东肇庆)任周知时,衣袖轻拂,“一岁不归”,这是个好故事;尤其是后来成为开封府的殷,他不怕权贵,不为个人所动。
他弹劾过无数的同僚、上级和达官显贵,以及著名的“周琛放粮”和“愤怒的国舅”的故事(只有所谓的“陈士美、秦湘莲公案”,那完全是后人捏造出来的)——但要说他是如何“像上帝一样解决案件”和“明察秋毫”的,恰恰相反,有一些史料证明,这个人根本不能判案,他任性武断,自作主张,陷入了混乱;而且脾气暴躁,情绪化,随意杀人。


今天的记载反映出包拯入官的事迹基本上是无法考证的,史书上只留下了他当第一任天长县令时破的“牛舌案”。
据说有个贼割了别人的舌头,主人来衙门报案,但包拯叫他回去直接杀了那头牛。
不久,有人来告牛主,说他私宰牛,这在宋代是违法的。
包拯感叹道:“你为什么要割牛的舌头告诉它?1小偷被抓住了,惊呆了!后人赞道:一个小案子,就能看出包拯的足智多谋和果断。
也许他的“擅长审判监狱诉讼”的名字从此流传开来。
然而,我看不出他在这件事上有多迅速和果断。
当然,黄牛也不是不可能问心无愧地来告诉牛的主人。
然而,其他人不会告诉牛的主人吗?包公是不是太武断了?告诉别人他是个小偷。
你有什么证据?如果小偷不承认,你会怎么处置包公?也许我们现代人太复杂了。
古代的人和事就这么简单。


仅此而已。
后来,在开封府打坐期间,手印京师,执法严厉。
一方面,他对有权有势的人是正直的,但另一方面,他对人民毫不留情,公平地对待他们。
这不同于普通官员对权贵的偏爱和文人对小人物的偏爱。
应该说,包拯的态度是比较理性的,但理性的包拯有时也会被感情所挟持。
一旦他冲动,他就忍不住出丑,或随意杀人,或陷入愚蠢。


南宋学者曾敏兴在他的杂志《杜兴》中提到,汴梁的一条街上发生了火灾。
松井的商业区和居住区混杂在一起,很多商店和摊贩占据了道路,导致交通拥堵。
一旦发生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
勤奋能干的包拯第一时间很自然地赶到了现常看到知府大人正在采取行动,相关部门不敢懈担包拯看到火在燃烧,火已经蔓延到十多间房子,心里非常焦急。
这时,有人来请示:“是从甜水巷取水,还是从苦水巷取水?”包拯听到这话,勃然大怒。
“在这样紧张的时刻,你还问这样愚蠢的问题!消防分为甜水和苦水吗?”他认定那人是故意戏弄自己,并下令当场斩首。
整个火灾现场的官员和人们都不害怕,每个人都害怕那个旧袋子。


伟大的诗人杨万里曾为《杜兴》杂志作序,称赞该书“写得不错”。
这个故事似乎是真的。
也许是曾闵行认为这个请求者是个无赖,一群狡猾的年轻人聚在一起故意戏弄包拯,所以他有了这个问题。
然而,还有另一种可能性,那就是,寻求指示的人属于普通人,他们没有意见,向前看,照顾事情,面对火无能为力。
既然府尹大人在场,你必须先向他请示。
包拯根本不问缘由,就擅自认定此人目无统治者,延误了灾难。
但即使这个人是故意戏弄,他也不会死!但是一个笑话,被砍掉了脑袋。
老包如此任性,不顾法律,以个人情感为判案依据,还能称得上“蓝天”吗?文学史作家叶知秋在他的文章中作了这样的分析,这是非常正确的。


沈括的《孟茜笔谈》记录了包公的另一件尴尬事。
违反法律的大老板应该依法受到严惩。
大老板很有钱,但包拯诚实正直,不爱钱,所以大老板找到负责玩棋盘的小吏,给他发了一个红包,问他该怎么办。
小官指着他说:“你今天要见府尹,他问完一定会把案子交给我的。
在这个时候,你只需要大喊大叫,把其他的一切都留给我。
”包拯上了法庭,叫来大老板。
经过一番询问,他告诉执事要受到惩罚。
小官员坦白时,大老板喊错了,小官员大声喊道:“只要你老老实实接受杖刑,你就可以离开。
为什么要多说?”他是当着包拯的面说的,大人已经破案了,自然不会错。
一般的官员自然喜欢这样的奉承,但包拯就不同了。
听了之后,他们不喜欢愤怒。
他们认为执事只是一个执事,他们没有资格评价这个案子。
这一举动被怀疑是夺权。
因此,他下令停止折磨大老板,并被宣告无罪,但拖着执事下来,打了十多个板。


老包的初衷是压制手下人的嚣张气焰,使他们不能从自己手中窃取强奸,妨碍司法公正。
他认为自己很聪明,但他认为这一切都是熟悉他的风格的执事所期望的。
这个大老板冒着很小的风险逃脱了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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