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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逸峰:董其武究竟是不是国民党军上将-中华历史文化-空若网
董其武同志在1955年9月27日被授予解放军上将军衔,成为3名被授予解放军上将军衔的国民党起义将领之一。
但是,长期以来对于董其武同志在国民党军中究竟是否被授予上将军衔却存在不同说法。
比较典型的有三种:(1)中将说;(2)上将说;(3)中将加上将衔说。
应该说,三种说法都有一定的根据,但却都不准确。
那么,到1949年发动“九一九起义”时,董其武究竟是不是国民党军上将军衔呢?为什么会出现多种不同说法呢?
要弄清这个问题,我们首先需要搞清国民党军的军衔制度规定。
然后,我们需要了解董其武同志的军旅经历。
一、1935年以后的国民党军军衔制度述略
1934年6月,南京国民政府制订了《陆海空军官佐任命暂行条例》,规定“上将需经实职年资已满并于国家建设有殊勋的中将晋任”。
1934年7月和1935年1月,国民党政府先后重新颁布“陆海空军官制表”和“陆海空军士兵等级表”,陆海空三军各自形成独立的军衔体系,一直沿用至1949年。
1935年3月30日,南京国民政府公布了《上将任官施行条例》规定,本条例除特级上将另有规定外,所有陆军、海军、空军上将之任官,悉依次办理。
正式确立了国军上将分为特级上将、一级上将、二级上将。
1935年3月,颁布了新的军衔等级表,把上将分为第一、第二两级,增设特级上将。
整个军衔等级为六等十八级,其中将官分为五级:特级上将、一级上将、二级上将、中将、少将。
1936年2月29日,国民政府公布《陆军中将加衔暂行条例》,实行陆军中将加上将衔制度。
实行陆军中将加上将衔制度则继承了北洋政府以来的加衔传统。
但是,北洋政府时期加衔适用于各个军衔等级,而国军的加衔仅适用于陆军中将衔级,加上将衔之陆军中将相当于准二级上将。
在1930年代称为“陆军上将衔陆军中将”,在1940年代称为“陆军中将加上将衔”,简称陆军上将衔,此种“加上将衔”仅在陆军中施用,去台湾后取消。
其中,陆军(海军)上将实际就是陆军(海军)二级上将,而不属于一个新的军衔等级。
至于,“加上将衔”的将官,根据《陆军中将加衔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已加上将衔之中将,其服制与第二级上将同,薪俸仍照最高额支给”,但实际仍然是陆军中将,只是具有晋升二级上将的优先资格。
同时,晋升二级上将并不是必然地要经过加上将衔的台阶,中将直接晋任二级上将的情况并不稀奇。
由于1935年以前,上将军衔泛滥成灾,中国军队不仅现役军人总人数名列世界第一,而且上将数量也非常多,以至于连蒋介石都感到上将多的数不清。
史学界也长期无法准确统计这一时期的上将数量。
为了整顿军队军衔的混乱状况,国民政府和军事委员会决定重新评定军衔。
1934年4月26日,国民政府批准组建军事委员会铨叙厅,以林蔚为厅长,下设三个处,具体负责重新评定军衔工作。
这次评定军衔工作比较认真,军官少尉至特级上将均报请国民政府授任。
1935年初,军政部长何应钦提出“陆军官阶过滥,殊非尊重名器之道”,应当减少任命上将员额,一部分上将改叙中将的建议,得到了国民党中政会通过。
现役军官任官(授衔)后,随即任命与其军阶相应的军职。
任职之权统属于中央,与上将对应的军职,由国民政府“特任”或“特派”。
从1935年4月起,南京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以中央政府最高军事机关名义,正式将国民革命军各级军官军衔任命纳入中央统辖。
根据《国民政府公报》、《总统府公报》记载,在1935年4月至1949年9月期间,总计任命有少将以上将官4996名。
其中,各种上将160名、中将975名、少将3861名。
有些上将并未在《国民政府公报》、《总统府公报》中记载,例如,董其武、孙兰峰、上官云相等任上将(职务军衔)。
在《绥远省保安司令部军官佐属现职录》、《国民党军陆海空军登记官籍簿》等史料中都记载董其武职衔为上将。
但是,董其武在填写履历时也始终填写自己为国军陆军中将军衔。
1955年,获悉被授予解放军上将军衔后,董其武提出降衔的理由之一就是自己是原国民党军陆军中将,授自己解放军上将军衔偏高。
而且,曾经长期追随董其武的一名绥远起义人员也明确提出,他们没有认为董其武是国民党军上将军衔。
抗战期间,八路军旅长以上的干部一般都具有国军少将、中将军衔,朱德是上将,这些都是未经正式铨叙的职务军衔,在《国民政府公报》中并未记载,而且不占用国军将官名额,也没有数额限制。
当然,加上未经批准而私下授任以及其他系统的各级军衔的数量还远多于此。
例如,阎锡山麾下的王靖国、孙楚的陆军上将军衔就是阎锡山私下授任的产物。
二、上将军衔晋任的特点分析
认真分析北洋政府以来的上将军衔授任、晋任特点,就会发现造成上将军衔泛滥的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上将军衔的数量缺乏明确、合理的比例或者数量限制。
从而形成上将军衔授任、晋任的随意性,在缺乏明确、有力地限制的情况下,这种情况是难以避免的。
由于特级上将实际是为蒋介石专设的军衔,所以,在控制上将军衔数量方面,主要的着眼点是放在控制一级上将、二级上将、陆军中将加上将衔方面。
在控制上将军衔数量方面,确保含金量方面,最重要的法律规定是1935年5月30日,南京国民政府公布的《上将任官施行条例》:第一条:本条例依据陆海空军军官制表及陆(海)(空)军军官佐任官暂行条例定之;第二条:本条例除特级上将另有规定外,所有陆军、海军、空军上将之任官,悉依次办理;第三条:陆军、海军、空军上将分第一第二两级,凡中将建有殊勋者,任以第二级上将,再建殊勋者,晋为第一级上将;第四条:陆海空军上将各依其员额之所定,但第一级上将以其员额四分之一至三分之一为限。
1936年2月29日由国民政府公布的《陆军中将加衔暂行条例》规定:第一条:陆军中将依陆军军官佐任官暂行条例第五条第五款合于晋任上将之规定者,因员额所限得先加上将衔;第二条:陆军第二级上将出缺,由已加上将衔之中将择优特补;第三条:陆军中将加上将衔之员数以陆军上将员额为限;第四条:已加上将衔之中将,其服制与第二级上将同,薪俸仍照最高额支给;第五条:本条例自公布即日施行。
根据《陆军军官佐任官暂行条例》第五条第五款规定:中将须实职年资(四年)已满、并于国家建有殊勋者,始得晋任上将。
根据《陆海空军任官条例》规定的陆军中将五年停年的规定则更长。
而且,少将平时三年,中将平时五年,战时均不缩减。
国民政府在军衔的授任、晋任方面规定了严格的比例和数额。
每一衔级军官60人编为一个官组,只有在上一官组出现空缺的情况下,才能从下一官组的军官中择优晋任高一级军衔。
其中,特级上将、一级上将、二级上将、中将加上将衔的将官全国编为一个官组,总数限制在60人左右。
一级上将控制在上将的三分之一到四分之一。
至于《国民政府公报》、《总统府公报》中所记载的陆(海)军上将实际就是二级上将,但由于晋任或者授任陆(海)军上将军衔的同时,有些将领即退为备役或者除役而不占据上将官组的名额,只有陆军上将孙连仲除外。
1942年2月孙连仲“任陆军上将”,任官状上并未注明“叙第二级”,他是唯一一个在世而又担任军职却并未分级的“陆军上将”,论其级别,应该等同于陆军二级上将。
虽有出缺或增补,国民党军队中在任的上将,包括特级上将、一级上将、二级上将、中将加上将衔的将官总数控制在60人左右。
根据《国民政府公报》公布的人数统计,按有关规定,1936年至1937年共叙任特级上将1人,由于朱培德病逝,一级上将降为8人,二级上将23人,中将加上将衔28人,总计60人。
从实际执行的情况看,到1949年国民党败逃至台湾,上将的员额掌握比较严格而没有出现上将过滥的现象。
三、董其武军衔晋升轨迹
董其武于1899年生在山西河津一个穷苦农家。
1918年,投考阎锡山创办的斌业学校。
1924年加入陕西刘镇华的镇嵩军。
后到国民二军,由少尉排长升为中校副官长。
1927年参加北伐。
翌年秋到天津投效傅作义部队,历任上尉、参谋、中校副团长、上校团长。
曾参加长城抗战、绥远抗战,在红格尔图战役中获胜被誉为“抗日民族英雄”。
1936年秋,董其武升任陆军第六十八师第二一八旅少将旅长。
1937年12月董其武升任陆军第三十五军第一〇一师中将师长,辖第二一八旅、山西独立第七旅和警备第三、第九团,转战晋西北。
1940年7月升任暂编陆军第四军中将军长。
1940年7月19日,董其武晋升陆军少将军衔。
此时,董其武的职务军衔是中将并佩戴陆军中将的军衔标志,但是,正式叙任军衔是陆军少将。
如何区别职务军衔和正式叙任军衔呢?一个直接而有效的方法就是,如果称谓是军衔+职务则属于职务军衔;如果是军种(兵种)+军衔而不加职务则为正式叙任军衔。
例如,中将师长则为职务军衔是中将的师长。
如果称谓是陆军中将而不直接加师长则正式叙任军衔是陆军中将。
具体可从下面四张照片中加以对比:
1936年3月18日,萧毅肃被实授陆军少将军衔的任官状。
这是1943年由“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签发给萧毅肃的任职令。
1945年2月20日,萧毅肃正式晋升“陆军中将”军衔。
再看这张1947年12月,由国民政府主席签发给萧毅肃的任职令。
注意二者的提法明显不同,一则由于1946年5月31日后,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被国防部取代,由国民政府主席签发任职令。
二则军衔与职务在表述方式上已完全不同。
1935年以后,即使是一名少尉任官也由国民政府公布并颁发任官状,其表述方式如下图:
1942年9月,暂编第四军改为骑兵第四军,董其武仍任军长。
1944年1月18日任陆军第三十五军军长,辖第一〇一师和新编第三十一、新编第三十二师,8月奉命到重庆陆军大学将官班甲级第二期学习。
1945年6月毕业后回绥远,任第十二战区政治部主任兼晋陕绥边区副总司令。
1946年4月任暂编第三军军长,先后参加了绥包、集宁、张家口战役,受到国民政府褒奖,改任张家口警备总司令。
10月15日,董其武任绥远省政府主席兼绥远省保安司令。
“1947年晋升为上将军衔”。
1948年秋任华北“剿匪”总司令部归绥指挥所主任。
1949年1月21日北平和平解放后,董其武决心走傅作义的道路,接受中国共产党以和平方式解决绥远问题的主张,回绥远后便同解放军停战并建立联络和通商。
7月27日,国民政府派军令部长徐永昌和空军总司令周至柔到绥远陕坝见董其武,以西北军政副长官的高位进行拉拢,劝绥远部队西撤。
董其武表面应付,使国民政府拨付1900两黄金以缓解绥远军饷奇缺。
国民政府不久正式发布任命董其武为西北军政长官公署副长官的命令:“总统令三十八年八月五日派董其武兼西北军政长官公署副长官,并包头指挥所主任。
此令。
代总统李宗仁行政院院长阎锡山兼国防部部长阎锡山”。
但是,董其武仍然于9月19日率绥远军政人员通电起义,首创当时著名的“绥远方式”。
12月,董其武任绥远军政委员会副主席、绥远省人民政府主席、绥远省军区副司令员、解放军第二十三兵团司令员。
但是,笔者认真地查阅了1935年到1952年间的《国民政府公报》《总统府公报》,却没有发现董其武晋任陆军中将军衔、陆军中将加上将衔或者陆军二级上将军衔的记载。
从1935年4月以后,军衔尤其是正式叙任的将官军衔都在《国民政府公报》(1948年5月20号后为《总统府公报》)上公开记载公布,而职务军衔则不予记载公布。
1946年4月2日,国民政府公布的《修正陆海空军官佐官籍规则》第十一条规定,“总籍自二十四年四月一日起至三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已任官者,汇为一辑(每辑得分为若干册),称曰中华民国三十三年度陆(海)(空)军官佐总辑,以后每年继续编印该年度内新任官佐,冠以年度称谓。
惟属三十八年,仍将五年以内全数官佐,就其登记官籍核对修正,汰去重复,统行汇印一次。
每隔五年新籍印就,即将旧籍作废。
”“第十二条总辑中官佐之晋任、转任、退役、除役、免官停役、刑事停役,由存用机关视《国民政府公报》所载,随时记入各官佐名下之备考栏内备查。
”当然,由于三十八年度即1949年的形势发展,国民政府已经不可能编印新的总籍目,否则,我们可以从中一目了然地看到董其武究竟是不是上将。
但是,从1935年到1952年间的《国民政府公报》《总统府公报》中,我们也并没有找到董其武晋任陆军中将和陆军中将加二级上将衔、陆军二级上将的记载。
由此,我们可以初步认定董其武的上将军衔属于职务军衔。
国军军衔有正式军衔和职务军衔两种情况。
正式军衔是由国民政府主席(后来是总统、行政院院长、国防部部长)签发任官状(令)正式叙任之军衔。
正式军衔是由铨叙厅根据职务、资历、学历、战功等情况综合考虑,由铨叙厅正式叙任,并由国民政府颁发任官状的军衔。
此种军衔除了褫夺和晋升外,不随职务调动而变动。
职务军衔是由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后来是国民政府主席)签发任职令临时任命之军衔。
职务军衔是一种临时性的军衔,而且职务和军衔是一体的,并且随职务变更而随时变更。
如少将旅长、中将师长等,是由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国民政府主席)发布的任职令,在任职同时授予的军衔。
自1935年整理军衔后,由铨叙部门根据军人资历、功绩、停年(升任上一级军阶之必须时间即任职的职龄),统一办理军阶授任,虽一少尉任命,也有国民政府公报公布,发给任官状。
但是由于战事频繁,军队扩充、军人晋升迅速,依法进行的铨叙跟不上。
而军衔与职务相差太多,也不利部队指挥、人事管理和调动军官积极性。
于是,各部门在委任职务的同时,往往会带上相应的军衔级别,比如中将军长、少将军长、中将师长,并允许佩戴相应的军衔标志,而不受正式叙任军阶限制。
1946年8月23日,国民政府参军处关于军官佐属任免程序代电规定,“为使军官人事任免权统一属于统帅以示尊严起见,关于尉级(相当于文职委任)任职令,拟与将校级同样,同请主席署名。
至任职令法给办法及报备手续均统一照办,各色任职令拟请照政府文书向例予以套印,整批发交本部第一厅(颁红色边将级者)及联合勤务总司令部副官处(颁黄蓝边校尉级者)领用。
该项任职令,每日填发数量按月汇表报备。
”
对委任职务时没有指名相应级别的主官,一般也默认他们按照传统的对应关系自佩军衔标志。
任职不限“停年”,可升可降。
任官根据一定的年资,一般只升不降。
在大陆期间,国民党军中的军衔被称为阶级、军衔等词汇。
在国民政府的会议上,军阶与职级一致的,称为“任官有案”,职级高于军阶且经中央备案的,称为“任职有案”。
任官有案的陆军中将,改任什么级别职务的都是陆军中将;属于任职有案的,任低级职务,职级和军衔都随之跟着改变,任为“中将师长”则当然可以佩戴中将军衔,任为“少将师长”就要换成少将军衔标志,一直到与他铨叙的军衔相同为止。
概括地说,职务军衔是位子是不能带走的,正式叙任军衔是帽子是可以带着走的。
所以,不会出现军衔低于职级的情况。
同样,由于职级实际是职务的一部分,所以一个人兼任不同级别的职务就会同时拥有不同的职级。
如军统的程一鸣,是军统西北区少将区长兼第八战区调统室中将主任,张国焘是军委会中将委员兼军统局设计委员会少将委员。
如沈醉到云南担任的公开职务是云南省政府保安处少将处长,秘密职务是保密局云南站少将站长。
在沈醉参加云南起义前,职务为云南游击中将总司令,是经过国民党国防部正式委任的只是没有公布,但他在保密局内部依然是保密局云南站少将站长。
但这只是职务军衔,他们都不是正式叙任的将官。
所以,在《国民政府公报》《总统府公报》中,没有他们晋授将官的记录。
所以经常会出现职务军衔比实际正式叙任军衔高的情况。
典型的如戴笠于1938年升任军事委员会调查统计局(即“军统”)中将副局长(职务军衔)代行局长职责。
戴笠手下的特务骨干越来越多,但因特务工作的特殊性,这些军统特务骨干,很少具有相应学历与资历,依法而论,他们都无法获得将官军衔。
陈立夫以组织系统的主管,对戴笠尚且长期贬压为一少将,其手下想通过铨叙审核而得少将以上军衔,简直难上加难。
“但戴笠却有办法另辟蹊径,他每每亲自给蒋介石写报告,得蒋的特批而任命了许多中将级的特务。
”1941年时,戴笠手下就有了15名中将特务,少将级特务则更多。
“其中除周伟龙、王蒲臣、连谋三人外,都没有得到陈立夫的认可。
”根据笔者统计,1945年2月20日与1948年9月22日,周伟龙先后晋任陆军少将、中将。
王蒲臣、连谋等特务则始终没有正式叙任将官。
军统局自制纯金的将官军衔标志,自行佩戴,陈立夫也无可奈何。
这些将官级特务多数属于职务军衔性质。
由于黄埔六期的资历太浅加上与陈诚以及陈立夫不合,戴笠直到1945年3月8日才由铨叙厅叙任陆军少将的正式军衔,与战功卓著的七十四军副军长、黄埔四期的张灵甫相同。
戴笠于1946年3月17日去世后,6月11日被追赠陆军中将。
1947年7月30日,职务军衔早已是中将而正式叙任军衔仍然只是少将的张灵甫追晋陆军中将。
但是,戴笠的军衔比同是黄埔六期毕业而且战功赫赫的、五大王牌之一的新六军廖耀湘中将军长(职务军衔)还要高一衔。
廖耀湘直到1948年9月22日,才以第九兵团司令官的身份正式由骑兵上校晋任陆军少将。
对董其武究竟是不是上将说法不一,除了资料依据不足以外,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把军衔(即官位)和职阶两者混淆。
笔者认为应该按照1935年和1936年公布的两个条例,即是以国民政府正式叙任的上将(包括特级上将、一级上将、二级上将、中将加上将衔)为根据,而把担任过上将职阶而官位即叙任军衔只有中将、少将或没有官位的排除在外。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国民党军队官佐的职阶和官位是两个含义不同的名称。
职阶是指该员所任军职的相应军衔,即该军职能叙任的职务军衔,而官位是指该员根据资历、功勋的条件所叙任的军衔。
例如,1937年9月,中国工农红军被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不久改称第十八集团军,总司令朱德同时兼任第二战区副司令长官。
在第十八集团军的档案中记载朱德为上将军衔,也属于职务军衔而不是正式叙任军衔,所以,在《国民政府公报》中无法查找到朱德授任上将的记录。
类似情况很多,例如周恩来作为军事调处执行部的中共代表被授任的上将军衔也是职务军衔,在《国民政府公报》中也没有记录。
另一方面,从任职资历和派系渊源等因素分析,董其武也不可能被晋任正式叙任的国军陆军二级上将军衔。
我们知道自从1935年开始重新铨叙军衔以后,到1949年撤离大陆,国民政府先后总共授任和晋任了34名陆军二级上将(没有海军和空军二级上将),总共产生了46名陆军中将加二级上将衔的将官。
这些在《国民政府公报》、《总统府公报》都是有据可查的。
直到解放战争期间,蒋介石担任总统时,依然对“抓人事抓得很紧,全国的简任以上文官和上校以上武官都由总统直接任免,全国荐任以上文官和上尉以上武官都必须由五院或总统的秘书长、参军长呈请总统批准任免,……全国的武官都要经过国防部的铨叙。
荐任以上文官和上尉以上武官的任免都要登《总统府公报》,传达全国。
”董其武却并没有被正式晋任或者授任陆军中将以及陆军中将加二级上将衔、陆军二级上将军衔。
首先,董其武属于晋绥军系的傅作义集团的将领,始终隶属傅作义麾下,而作为职务资历远在董其武之上的华北“剿匪总司令部”的总司令的傅作义,从1935年到1949年也始终只是陆军二级上将。
董其武的军衔级别可以肯定是不可能与老上级傅作义平起平坐的。
即使与解放战争期间曾经担任华北“剿匪总司令部”副总司令的上官云相比,董其武也相差甚远。
上官云相1935年1月任湘鄂川边区“剿匪”总司令第一路总指挥,同年4月4日授任陆军中将,于1937年9月13日调任第十一军团军团长,10月4日任第五集团军副总司令。
1938年3月任第三战区司令长官部总参议,6月24日升任第三十二集团军总司令。
1942年,他指挥部队在浙赣铁路东西两端作战失败,决心辞职。
“顾祝同安慰他,给他报请升为第三战区副司令长官,他才欣然前往。
”“1943年任第三战区上将副司令长官,1945年任第十一战区副司令长官(后改为华北“剿总”副总司令)”。
上官云相去台湾后,直到逝世,其正式叙任军衔始终是陆军中将军衔,而没有人争论他是不是国军上将。
基本原因在于上官云相的确属于上将职务军衔,一旦退役而不再担任军职,由于曾经被授任陆军中将军衔则只能被称为退役陆军中将并享受退役陆军中将待遇。
而且,我国台湾地区有许多熟悉国军军衔制度的人员,上官云相也不可能贻笑大方地以国军陆军上将、路陆军二级上将或者陆军中将加二级上将衔身份而招摇过市。
其次,与西北军政长官公署的其他长官、副长官相比,董其武级别资历也并不突出。
1948年10月21日,行政院公布西北军政长官公署组织规程令,编制表规定长官、副长官、参谋长、副参谋长的阶级分别是上将、中(少)将、少(中)将、少将,员额分别是一、四、一、二。
西北军政长官公署西宁、宁夏、中宁副长官办公室编制表规定副长官、高级参谋、参谋的阶级分别是上(中)将、少将、上校,员额分别是一、一、一。
这里的军衔是职务军衔而非正式叙任军衔,表明职务和军衔的对应关系,括号内的军衔属于次要军衔既不是主要授任的职务军衔等级。
在此列举数例即可看出。
例如,1945年10月3日晋任为陆军二级上将的张治中,曾经担任军事委员会政治部部长、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西北行营主任、西北军政长官公署长官(1935年4月4日授中将、1936年9月26日加上将衔)。
代理西北军政长官公署长官的郭寄峤于1936年1月20日授予少将、1937年4月2日晋升中将,直到1951年2月才以国防部部长职务晋升为陆军二级上将。
“总统令三十八年五月二十五日代理西北军政长官郭寄峤着无庸代理。
特派马步芳代理西北军政长官”。
不久,“总统令三十八年八月三日特派马步芳为西北军政长官。
”马步芳曾经任第八战区副司令长官、西北军政长官公署长官。
1930年10月,蒋介石任命马步芳为新编第九师师长,1933年,马步芳升任新编第二军军长兼第一〇〇师师长。
1943年,蒋介石又升马步芳为第四十集团军总司令,辖82军和新五军。
1936年1月28日授中将,1949年8月17日加上将衔。
而先后担任第八战区副司令长官兼第十七集团军总司令、西北“剿总”副总司令、西北军政长官公署副长官的马鸿逵于1936年1月22日授中将,1936年9月26日加上将衔。
1935年4月9日,陶峙岳授任陆军中将,1942年6月25日升任第三十七集团军总司令,1946年任新疆警备总司令,同年11月任西北军政长官公署副长官,国民政府主席西北行辕副主任,张治中不在兰州的情况下,代理西北军政公署长官。
我们知道1940年7月19日,董其武任陆军少将,其军衔、职务、资历远低于上述长官或者副长官。
董其武在起义前为绥远省政府主席兼任绥远保安司令,在1949年8月5日,被正式任命为西北军政公署副长官。
保安司令部初称保安处,是为了维持当地治安(有的还负责防空事宜)而在各省设立的地方军事机构。
直隶于军事委员会(后改隶行政院),并受行政院(后改国防部)及内政部、军政部、航空委员会的监督和指导。
1934年7月22日,国民政府发布《各省保安制度改进大纲》规定,“第三条省设全省保安司令,由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呈请国民政府任命各省政府主席兼充。
在省政府中特设保安处,秉承全省保安司令之命,掌理全省保安事宜。
保安处组织通则另定之。
第四条省以下分区设立之保安机关,定名为某某省第几区保安司令部,其设有行政督察专员之省份,全省已分设行政督察区者,应以专员所辖区域为保安区域。
”省保安司令一般由各省政府主席兼任,副司令则由军事委员会派遣。
董其武在起义前为绥远省政府主席兼任绥远保安司令,许多资料中,称董其武为中将保安司令也说明了这一点。
第三,董其武本人也认为自己是国军陆军中将军衔而非陆军上将军衔。
董其武在解放后填写有关履历的时候,始终只填写自己是国军陆军中将军衔,而不是填写陆军上将军衔。
以致有的研究人员认为,这可能是董其武认为自己是国民党在败退之际给自己晋授的军衔而不愿意承认,后人应该尊重主人的意愿。
这类说法有一定的道理,但应该说是不准确的,仍可商榷、推敲。
笔者认为董其武恰恰是准确地认识到自己的真正的国民党军衔是中将而非上将。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做出如下判断:董其武获得的国民党正式叙任的陆军少将军衔,职务军衔是上将。
就其职务等级、资历等因素而言董其武相当于陆军中将军衔。
董其武坚持认为自己是国民党中将的看法是正确的。
1947年,中共中央曾经做出规定,对于国民党军起义投诚人员,按照实际带来的兵力数量来确定级别待遇,原来的军衔职级不变。
职务资历大体相当的起义将领陈明仁、陶峙岳、董其武分别于1949年8月、9月,在湖南、新疆、绥远发动和平起义,所部分别被整编为解放军第21、22、23兵团。
他们分别担任了与董其武基本相似的军政职务,而且,陈明仁、陶峙岳都是国民党陆军中将军衔,董其武属于上将职务军衔。
1950年12月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十三兵团,董其武任兵团司令,辖第三十六军、第三十七军、骑兵第四师和骑兵独立第三旅、第四旅。
1952年3月,由于精简整编的需要,第二十三兵团缩编为第六十九军,董其武被任命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六十九军军长(仍为正兵团级)。
毛泽东解释说:“按说正兵团级应任大军区的副职为宜,但这样就没有兵权了。
所以,还是让你当军长。
”
1955年春,听说自己被确定授予人民解放军上将军衔后,董其武同志找到北京军区司令员杨成武,提出:“在预授上将的名单中,有三名起义将领,就我个人而言,起以前实际上是中将军衔,起义后能保持原职原薪,我就已经很感激党和毛主席了,没有任何理由,再为我晋升军衔。
”
鉴于当时正兵团职可授上将或中将,而自己在国民党部队军衔只是中将,董其武对杨成武说,杨司令有功应授上将,我过去有罪不该授上将。
杨成武向中央汇报此事,毛泽东让他立即转告董其武说:杨成武是共产党员,授不授上将没关系,董其武一定要授上将。
听到这话,董其武感动得热泪纵横。
1955年9月22日,董其武、陈明仁、陶峙岳被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上将军衔,27日参加了授衔仪式,荣获一级解放勋章。
应该说,三名国民党中将成为了人民解放军的上将。
1968年9月,军委批准董其武离职,毛泽东批示把董其武接回休息,一切生活待遇不变。
1986年,董其武的孙子董海龙回大陆探亲,没有想到爷爷离休快二十年了,还住着部队的四合院,坐着部队的红旗轿车,待遇比董其武的亲家原台湾国防部长郭寄峤还要好。
回台湾后,董海龙告诉时任台湾参谋总长的姨夫郝柏村,认为没有想到自己的外公的待遇还不如大陆的共产党的一个离休的军长。
郝柏村一听立即就给郭寄峤配备了一辆林肯加长轿车。
1988年7月31日,董其武被中央授予胜利功勋荣誉章。
1989年3月3日,董其武在北京逝世,终年九十岁,骨灰安放在八宝山。
笔者查阅了许多关于董其武同志的传纪和历史资料,但是,佩戴国军军衔标志的照片中只查到其任国民革命军陆军第三十五军第一〇一师中将师长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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