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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华日军是如何一步步地将井陉煤矿据为己有的呢-中华历史文化-空若网
早在1936年11月,日本满铁经济调查委员会便在深入调查井陉煤矿的基础上形成了《关于兴中公司经营井陉炭矿的收支预想调查》,其内容主要是关于井陉矿务局被兴中公司收买并经营的预想,以及由此制订的四个方案,“第一案:在津井铁路完工后向八幡是位于日本福冈县的重化学工业地区区。
输送50万吨。
第二案:在津井铁路完工后向八幡输送100万吨。
第三案:在津石铁路完工后向八幡输送50万吨。
第四案:在津石铁路完工后向八幡输送100万吨”。


这个《预想》考虑津井、津石铁路修成通车后,从运费、产、销价格等方面对四个方案进行量化比较,计算出各个方案给兴中公司带来的利润率,以便其选择最优方案。
并且,兴中公司还将井陉粉煤与开滦粉煤的质量成色及在天津市场的价格进行了比较,并同八幡渡的煤炭市场价格进行比对,以确定开发炭矿的标准是否妥当。
经满铁经济调查委员会调查,日方认为井陉煤矿是华北最适宜其开发的煤矿。


到1937年10月在日军对井陉、正丰煤矿进行军事保护管理以后,菅波丰一行受兴中公司的命令,于1937年11月11日至12月上旬对井陉、正丰矿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并制作了调查报告书。
该报告书对两矿的位置及交通、煤矿的采掘(采煤、坑内运输、坑道支柱、填充及排水、通风设施)、坑外设备(坑外搬运、选煤设备、锅炉、工尝发电所及配电线)、工人的福利设施等方面做了详尽的统计。


在对井陉、正丰煤矿正丰煤矿做了详尽的调查之后,侵华日军根据煤矿制订了一套“开发”计划,即《1937—1941年井陉、正丰事业运营计划案》(以下简称“计划案”)。
日本占领者对井陉、正丰矿区区可采煤量及作业年数做了详细的估算。
到了1939年,日本又制订《井陉炭矿株式会社事业计划案》和《井陉炭矿株式会社事业计划参考表》。
“参考表”则主要对1939—1941年间井陉、正丰两矿经营所需的事业费、收支预想及利益金分配按年份做了详细规划。
在1941年7月11日,日方列出了《昭和十七、十八年度(1942—1943年)事业主要目标及计划案》,1944年又列出了《井陉煤矿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计划表井陉煤矿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计划表》。


在日本侵占井陉煤矿的8年中,侵华日军紧随当时的战争形势,制订出“周密”的掠夺煤炭计划,并按计划实施“开发”,以满足侵略者的煤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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