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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一生四大暴行之文字狱无辜残酷屠戮文人-中华历史文化-空若网
客观地说,与清雍正、乾隆其他两位皇帝相比,康熙的文字狱并不多,但也不是没有,有些案件性质还很恶劣。


例如,发生在康熙十九年(1680年)的朱案,就值得一提。


民国历史学家孟森写了一篇关于朱案的文章,其中说

“清代士大夫谈逸事,常以朱之名,但始末不详,但在妖民眼中,若王好贤、等。
这一原因在专制时代受到官方文件的约束,政治和宗教没有区别。
在学习中,自由思考是被禁止的,人们经常被大的过失所屠杀。
一旦被屠杀,传教士就加上他的话,印上他的眼睛和耳朵,并且不能说出真相。
晚清时,如四川井研的廖平,学者吴玉生,奏参议,落入法网,仍是暴政的习惯。
追查朱的罪行,无罪开释。
当时,他谈及王参与的三大罪行:一是谈及传教信仰,其中有出生法,并省略了帝王将相;第二,有许多信徒;对这三项发明的记忆在大脑中,而不是在心里,所以人们认为说一些新的东西是新的。
从今天的观点来看,前两者都是宗教学者,而在后一种观点看来,所谓新发明的精神功能,特别是生理学的定义,即学术界的优雅言辞,略微认为是大罪,那么今天的书籍应该被烧毁和禁止,学校应该被查封和摧毁。


《清代禁书提要》中的《清代文学狱略论》中也有对此案的介绍,可简述如下:“朱之狱——康熙十九年(1680年),湖广有朱,生于二门山,聚议而作《中书补》,说中道在两眉之间的山根上。


康熙二十年(1681年)七月,他训诫王·的《国书》,刻有《国书》,指责其虚耗国君、违圣道、蛊惑人心。
第二年二月,九卿讨论并回答了“乞求应有的惩罚以维护世界”。
结果,朱被斩首,其弟子卢光绪、翟和顾也在秋后被判处死刑。
"

根据孟森对朱罪行的总结,前两句话,估计明朝的王艮甚至王阳明在康熙的统治下将不可避免地被斩首。
王艮不用说,这位出生在丁彦的平民思想家自高自大,自命为圣人,弟子众多。
仅这一点就足以在清朝康熙的统治下被斩首。
至于王阳明,他说:“学问也是天下公学,朱子是进不去的。
”在康熙的统治下,他被指控越轨。
此外,他还召集弟子讲学,引起了轰动,被弟子们誉为圣人。


如果我们说最后一个,“记忆不在头脑里,我们认为我们应该说一些新的和不同的东西”,这实际上是康熙和他的大臣们的无知。
这种观点其实并不新鲜。
早在明朝晚期,它就已经在许多知识分子中传播开来。
为什么我们来找他说一些新的东西,并成为斩首的罪行?这本身也是康熙及其大臣的无知和专制的表现。


如吴的《朱》说:“它表现了清朝统治者的愚昧和顽固,使臣民因持有某种科学的、进步的观点而被杀害。


还有康熙统治下的戴名世监狱,也被称为南山收藏案。
戴名世被斩首,他的家人和朋友被牵连为奴隶,只是因为他同意方鲍晓的想法,纠正南明的名字。
这个案例是众所周知的,所以没有必要在这里浪费空间和介绍它。


同样,对于进行这些文学审问的皇帝来说,这并不是谴责他们的暴政。
如果你称赞他们是仁慈的,似乎事实偏离得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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