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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男妓院:一个朝代的奢侈与堕落-中华历史文化-空若网
明代是一个非常矛盾的朝代,一方面是理学盛行,整个社会对女性的性禁锢达到了顶峰,女性裹小脚,再也不可能看到穿唐代那样露胸装的良家妇女,女性抛头露面成为一种不光彩的行为;另一方面世风日下,社会风气对男性的性享受又极度纵容,春宫画、色情小说几乎到了泛滥的地步,是一个名符其实的 性开放 时期。
明代不仅妓院不比任何一个朝代少,尤其奇怪的是竟然还有公开的男妓院。
据说正德年间,北京已有男院之设,悬 长春院 匾额;而女妓居所,则称 不夜宫 盖取意于苏东坡诗: 风花竞入长春院,灯烛交辉不夜城未来日记18迅雷 。
明代小说《弁而钗》就对此做了详细的描述,这是我目前看到的唯一描写公开的男妓院的小说。
虽然只是小说家言,故然有虚构的成分,但我们至少可以对此有一个大概的了解。
我想这篇小说至少可以告诉我们以下这些信息: 一、男妓院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在京未带家属的官员。
这一点,小说中交待的非常清楚。
小说中的这家男妓院叫 南院 ―― 此南院乃众小官养汉之所。
唐宋有官妓,国朝无官妓,在京官员,不带家小者,饮酒时,便叫来司酒。
内穿女服,外罩男衣,酒后留宿,便去了罩服,内衣红紫,一如妓女也 。
明太祖朱元璋曾发布诏令: 凡官吏宿娼者,杖六十,媒合之人减一等,若官员子孙宿娼者罪亦如之。
明宣宗以后,裁汰官妓,禁令更加严格,无论官员或读书士子,凡有宿娼的,或稍有邪行,轻则贬谪,重则加以褫革,永不录用。
也就是说公务员不准嫖妓,于是那些在京师当官又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没有带家眷的百官,只好钻法律的空子,不敢上青楼,只好下南院了,正如水路走不通,只好走旱路一般。
小说中李又仙所接的客人 头一个姓洪,真定府人,举进士,河南绿衣县知县,住一月,得银一百;金镯一对,重五两;金簪一枝,重一两;衣十套,价银二十两。
二、男妓院里的男妓主要来源是购买来的。
小说中的李又仙是福建闽县人,只有15岁。
他 随父任松江府知事,解钱粮上京。
途遇响马,抢劫一空 。
其父只好变卖财产赔偿,但还差100两银子。
李又仙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才 插标披榜,沿街卖身 ,最后被南院的老鸨看中买下了。
三、男妓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
小说中李又仙的卖身价是100两银子,这个价码应该说是非常高的,所以李父一听卖到这个价钱,即 昏死于地 ,因为他知道 身卖百金,必非良善受主 。
他的父亲一听价钱就知道买李又仙的人是干什么的了,这说明男妓现象在明朝是非常普遍的一种社会现象。
四、男妓也是分三六九等的。
正如妓女有高下之分外,男妓也有等差之别。
书中交待 (男妓)分上下高低,有三钱一夜的。
有五钱一夜的,有一两一夜的,以才貌兼全为第一 。
书中的李又仙就是一个才色又绝的人物,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 诗书作文,乃是本等,诗词歌赋略通,琴棋书画不精亦晓。
所以很快出名, 三月而名扬,一年而名振京内。
五、男妓受到老鸨的非人虐待。
从小说中看,男妓全部着女装,互相以姊妹相称。
对不从的男妓,老鸨则拳打脚踢,书中的李又仙就是在被打得体无完肤的情况下才被迫接客的。
而且 夜唤三次,一次应迟,明日便是三十皮鞭,一下也不肯饶。
动一动,从新打起,口内含了香油,一滴出口,又要加责。
既不敢出声,又不闪动,竟如死人一般,岂不怕他? 六、男妓院里的老板与官府是相勾结的。
小说中,匡人龙欲救李又仙,找了吴给事帮忙。
但是还是担心老鸨的官府关系, 此匡子知燕龟财势通天,部院相知甚众,恐他生事, 所以一方面给各衙门送揭帖,指出老鸨 将男作女,律有明条。
以良为贱,法关天宪。
另一方面他也知道,这些与老鸨有勾结的官府未必真的会惩治老鸨,所以 只去买嘱门上长班 ,让这些 得了银子 的门卫 把个燕龟惊得手足无措 ,这才平安地将李又仙赎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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