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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籍中的古代两性人:其性尤淫 被称为“人屎”-中华历史文化-空若网
古籍中的古代两性人:其性尤淫 被称为 人屎

屎尿都是人体或动物的排泄物,而有人竟嗜之成癖。
再推而广之,凡属以身上分泌、排泄以至于脱落的东西做饮食品的奇癖,都可以从性变态的方面觅取解释。


古代形形色色的性变态

人类的性包括生理、心理、社会三维度。
性的健康正常与否,都受这三种因素的影响,而在本质上都是一种文化现象。
在某种社会文化背景的条件下,人们会认为某种性行为是正常的、允许的,在另一种社会文化背景的条件下,人们又会认为这种性行为是反常的、不允许的。
对于那些被认为是反常与不允许的性行为中,有些被认为是罪错,如强奸、通奸,有些被认为是变态。
社会越是发展,这种区分就越是细致、严格。
中国古代社会发展到秦、汉以后,封建社会形态得以确立,社会文化也开始繁荣与发展,对于性问题的观察与分析也较前有显著发展,对性变态的现象也开始有所记载,直至后世。
从性变态的形形色色,也可以看到中国古代性文化的一个侧面。
当然,衡量哪些性行为是正常或反常、变态,各个时代、各个社会、各个民族可能有不同的看法,而我们只能以今天的眼光来观察与总结过去。


例如上一节所述的同性恋,在汉与魏、晋之世,社会并不认为多么不正常;而时至今日,美国全国心理学会于1973年也通过一项决议,认为同性恋是 非异常行为 ;至于那些有同性恋传统的民族和地区,更认为同性恋是正常的了。
但是不管怎么说,在古代中国占统治地位的看法,是以以下这些现象作为性变态,而且记载在史书以及许多野史、笔记之中的。


文物中的性变态

性变态

一、 两性人

两性人 是一种生理畸形,即亦男亦女,在女人前是男人,在男人前又是女人,对此古人称之为 人妖 ,又谓之 隐宫 ,俗则称之 天阉 。
据《内典》云:

人中恶趣有五种不男:天、竖、妒、变、半。
且有五种不女:螺、筋、鼓、角、线,俱终身无嗣育。


有人解释 隐宫 (天阉)的五种含义:不男之 天 即天生性器萎缩,不能勃起。
竖 (或称 捷 )是:生而为男却是女人,反之,生为女人却是男人;古人更云 值男即女,值女即男 ,意谓见了女人是男人,遇到男人就成女人。
妒 是所谓 似有似无 。
变 是一半为男,一半为女;或半月为男,半月为女。
半 则是 无异而不能 之意。


至于 不女 ,就是俗谓 石女 ,而 螺 、 筋 、 鼓 、 角 、 线 ,以现代医学语言来说,就是性生理障碍,大多可用外科手术矫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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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不男不女或半男半女的 阴阳人 ,在生理学上如同太监一样是 中性人 。
日本古代这种情况也很多,叫做 二形 或 半月 。
明代人则称之为 人屙 ;白话文学家则称之为 人屎 。
《万历野获编》 人屙 条云:

人生具两形者,古即有之。
大般若经载五种黄门,其四曰:

博叉半 。
释迦谓: 半月能男,半月不能男 。
然不云亦能女也。
素问有 男脉应,女脉应 之说,遂具两形矣!

晋惠帝世京洛人有兼男女体,亦能两用,而性尤淫。
解者以为男宠大兴之征,然亦不闻一月中阴阳各居其半也。
又吴中常熟县一缙绅夫人,亦大家女也。
亦半月作男,当其不能女时,崇砧(昔时夫妇燕好时用的一种小褥,承受作爱时所流精液血水用)避去,以诸女奴当夕,皆厌苦不能堪。
闻所出势(阳具)伟劲倍丈夫,且通宵不起事云。
按二十八宿中,心、房二星,皆具二形,则天上已有之,何论人世?

《万历野获编》 不男 条又云:

晋废帝海西公有隐疾,汉武阳侯,樊市人不能为人。
元魏仇洛齐生非男,北齐临潼令李庶之天阉,隋大将军杨约之为 所伤,皆是也。
本朝藩王则楚王英,亦传闻不男,大臣则杨文襄一清、倪文毅岳,及近年士人闵工部梦得,俱云隐宫无嗣息。


《癸辛杂识》则记载了有个军事统领叫赵忠惠,他的幕僚赵参议有个婢女聪明美丽,许多官员都喜欢她,赵忠惠也是同样,他千方百计地把这个婢女弄到手,要和她发生性交关系,但婢女坚拒不从。
赵忠惠既气怒又奇怪,强剥她的衣服,发现她是 两形人 ,认为这是妖异,就把她杀了。


《子不语》卷下 石男 云:

石男二字,见太元经经,起来久矣。
至于半男半女之身,佛书亦屡言之。
近复有所谓石男者:扬州严二官,其貌美,而无人与狎。
其谷道细如绿豆, 昼食粥一盂,酒数杯,蔬菜些须而已。
多则腹中暴胀,大便时,痛苦异常。


又如明人隆庆二年奏牍中有: 山西男子李良雨化女 一事。
而明、清人笔记如郎瑛《七修类稿》及嘉靖王济的《询堂手录》也记有公猿变母猿的事。
蒲松龄的《聊斋志异》对狐狸精的描写,可能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生活的现实:旧传:狸有两体,其年久者能变幻惑人。
遇男则牝,遇妇则牡。
今京师有此妖,或一家中内外皆为所蛊。
各自喜为佳遇,然实同此兽也。
狐与狸又各一种,而世多混称之。


变性者混入宫廷,史料较多,尤其是易服变性有时还被传为美谈。
如《晏子春秋》记载: 灵公好妇人而为丈夫饰者,国人尽服之。
《宋书 五行志》记: 魏尚书何晏服妇人之衣。
《北齐书 元韶传》言文宣帝 剃韶须髯,加以粉黛,衣妇人服以自随。
王嘉《拾遗记》云: 汉哀帝董贤更易轻衣小袖,不用奢带修裙 ,也是穿女人的衣服。
至南朝梁、陈时,由于一些男子经常沉湎于女色,一些男子居然 熏衣剃面,傅粉施朱 。
到了明代易服变性的 人妖 更普遍地公开化,可能是由于男色盛行之故。
因此戏曲院本中如徐渭有《女状元》,王媪德《曲律》中更有 男皇后 ,搬演于戏台之上。


古人不管男扮女还是女装男,都称之为 人妖 ,如《南史 崔慧景传》: 东阳女子娄逞,变服诈为丈夫,此人妖也。
此外,如《干子》一书中的孟妪,《玉堂闲话》中的白项鹤,都是易服变性的 人妖 。
古人对 人妖 是鄙斥不屑的,如《荀子 非相篇》指斥: 人妖 云: 美丽佻冶,奇衣妇饰,血气态度,拟于女子。
韩愈的《辞唱歌》也斥骂 人妖 说: 岂有长直天,喉中声雄雌?君心岂无耻,君岂是女儿!

对于以上所述 人妖 现象,从我们今天的观点看来,情况并不相同,应作具体分析。
太监以及太监娶妻现象,是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畸形产物,应予彻底否定;至于不男不女、亦男亦女的 阴阳人 ,是性生理畸形,应予医治;至于易装,目前女着男装,社会一般不以为非,如在日常生活中男子爱着女装,那就是一种性心理变态(称之为 易装癖 ),就需要加以矫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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