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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奇特民俗揭秘:曾经偷窃骂人也有“节”-中华历史文化-空若网
我记得几年前,在傣族“洛伊克拉通”的前夕,我们来到了缅甸的一个小城市塔奇莱克。
女人们坐在屋檐下,忙着做水上灯。
然而,男人们迫不及待地敲锣打鼓,和高角的纸水牛跳舞,在街上到处庆祝。
小沙弥穿着黄色袈裟,手里拿着水上灯和各种供品,排队去庙里拜神。
有趣的是,当地的缅甸人不是住在卢伊河,而是庆祝“小偷节”。
在这一天,喜欢偷窃的人再也不会像往常一样害怕了。
人们对小偷也非常宽容,看到他们进出自己的家,并故意带走一些食物、饮料和小东西。
他们只是微笑,好像什么也没发生。
起初,我认为这可能是一个生活必需品匮乏的时代,一种人与人之间的精神调整,或者是缅甸人性格的幽默表达。
后来,我了解到,在中国的许多地方,都有这种“仪式盗窃”。


一般来说,在元宵节,一个庆祝的日子,不仅国家官员可以燃放烟花,而且普通人也可以点燃灯,所以人们“互相偷乐”。
《舒威》有“禁止在15日偷窃戏剧”的记录。
在崇祯八年出版的《景帝风光略》中,就包含了金元时期,的“三日偷,三日偷,三日笑送,偷去妻女虽然没有罪”。
这意味着在三天的元宵节期间,不仅允许偷窃,甚至妻子和女儿也不会不听话。
在明清时期,人们仍然对元宵节的“盗窃”采取非常宽容的态度。
清初,查思凡在《燕京杂谈》中写道“六街灯,月影鳞,踏遍长桥触锁频,微送吴金放宽夜禁,九门犹有盗人”。
事实证明,既然偷窃是每个人都参与的一种民俗,偷窃和释放小偷已经成为游戏的既定规则。
在元宵节,那里的火树、银花和明月一个接一个地追逐着人们,人们并不想完全摆脱日常法律和仪式的规范,而只是故意戏弄这些限制,使得元宵节的“噪音”带来更多的笑声。


在太湖流域的许多水乡古镇,元宵节期间都有“偷绿”的习俗。
一些人从别人的菜园里偷了一些绿色蔬菜。
如果它们被它们的主人谴责,这被认为是一个好兆头。
他们中的一些人专门偷葱花喂孩子,认为孩子们可以“聪明伶俐”。
在其他地方,妇女观看元宵节"走三座桥",以避免各种疾玻偷别人的菜叶并拍拍他的背更有效。
如果一个女人偷了另一个人的猪碗,被她的主人虐待,她会感到非常高兴,因为这是生男孩的标志。


这种“元代偷盗青年,受辱为吉,输了为吉”的风俗,不是提倡偷盗,而是把一种民间习俗加在上面,使之合法合法。
不寻常和不雅的行为,无论是偷窃、责骂还是释放,都只是特殊节日的象征性仪式,反映了人们的戏谑兴趣和宽容,是对自我孤立和以邻为壑的反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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