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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族文化 白族人传统的婚姻家庭观是啥-中华历史文化-空若网
白的婚姻基本上是一夫一妻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除了同姓同宗外,婚姻是不允许的。
国内或与其他国家的婚姻是允许的。
毕江白族可以娶他们堂兄弟的孩子。
海东地区的古表婚姻有优先权。
在一些地区,仍然有“抢劫婚姻”,有些是自愿的。
其中一些是强迫婚姻。
勒莫白族人一般都有结婚和结婚的自由。
即使他们的老太太去世了,男人和女人都可以再婚,而且他们的孩子也同意。
那玛白族青年男女可以自由恋爱。
大多数婚姻是由父母安排的。
相比之下,大理剑川地区的婚姻一般都是由父母包办的,“八个字”互相匹配。
订婚时,男方家庭会送酒、猪肉、茶、糖、衣服、珠宝和彩礼给女方家庭。
订婚后,每个节日都要给女人送礼,直到她们结婚。
如果中间的男人停止送礼物或女人不接受礼物,婚姻将被取消。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当婚姻被废除时,一些人退还嫁妆,一些人没有。
白族人一般不轻易离婚。
离婚时,丈夫将写一份“离婚证书”,妇女在收到“离婚证书”后可以再婚。
寡妇一般不允许再婚。
再婚后,他们不仅受到歧视,还失去了使用前夫财产的权利。
再婚时,彩礼也应该由前夫的家人来挣。
有些地方的白族人有“换房”的习惯。
例如,在云龙山区和兰坪那马白族,当哥哥去世时,寡妇可以转给弟弟,即所谓的“叔叔的嫂子”。
丽江的白族可以把他们的嫂子转给他们的哥哥,而他们的寡妇不能把他们转给他们的弟弟。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白族社会的家庭组织基本上是一个小家庭制度。
家族中的兄弟结婚后,他们立即分居了。
父母选择和儿子住在一起,通常是和他们最小的儿子。
还有几个“四代同堂”的大家庭。
在白族社会中,只有男性才有权继承财产,而继承人是儿子第一。
如果有女人而没有孩子,他们将在不同的地区以不同的方式得到解决。
在怒江勒梅白族人民,如果他们结婚后两三年没有孩子,他们可以娶一个妾,直到有一个男性继承人。
他们不认为收养是一种耻辱。
在那马、大理和剑川的腹地,白族人民很高兴有自己的孩子。
一是继承家庭传统,二是弥补男性劳动力的不足。
但是,有必要根据事先写好的单词改变名字和姓氏。
那些不想改名的人也应该有书面证据证明“长子将成为继承人,次子将回到氏族。
”社会一般不会歧视骄傲的丈夫。
任何儿童和妇女都不能收养同一个兄弟的子女(收养)或“被收养的子女”,但他们必须获得家庭的同意。
骄傲的女婿和被收养的儿子必须改变他们的名字来获得继承财产的权利。
他们所生的儿子是这个家庭的继承人。
白族的宗族和家庭成员有严格的资历。
祖父母、父母和叔叔在他们的世代中有严格的秩序,并且同代的兄弟姐妹也有“长的分支”。
白族社会盛行封建宗法制度。
氏族内部的族长有很大的权力。
氏族内部的一切事务和纠纷必须由族长解决才能生效。
新中国成立后,封建宗法制度被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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