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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朝政治:职官有中朝任职的内服官和被封于王-中华历史文化-空若网
官僚机构
在商朝,有两种官员:在中国任职的内部官员和在王绩以外任职的官员。
在内部行政官员中,也有政府官员和内部行政官员。
最高的行政官是协助商朝决策的“相”,也叫“相”、“保”、“尹”。
该王朝的高级官员统称为“清史”。
“三个原则”是为人们设立的一种特殊称谓,不是永久的。
此外,还有:卜筮史、祭祀史和记载、卜筮卜筮卜筮卜筮卜筮和祈求鬼神、记录和保存古籍和记录(也称藏史和内史)、武官、音乐大师和少师。
内务官员是皇室的专职官员,主要是经理的管家和与他关系密切的大臣。
我管理王室的所有具体事务。
我有一长串的工人。
我负责谷物收集、畜牧业、狩猎动物、葡萄酒和国王的战车。
我还负责国王的战车(也称为仆人和皇室)、侍卫官、侍卫官、教育贵族子女的国民长老和居住在外国的老田的服装。
外事官员主要包括侯和博,国家领导人,为王朝服务的人,守卫边境。
在商朝,当贡品制度实施时,也有地租的“援助”,这要求农民帮助耕种公共土地(家庭土地)。
收成是统治者的全部收入,约占农民收成的十分之一。
殷征收附加税,以充实芦台和巨桥。
商代的政治理念是神权政治阴影下的政治理念。
商统治者“崇鬼”、“崇神”。
所追求的最高政治原则是按照上帝和鬼魂的意志来治理国家。
法律
商代的法律指导思想是在夏代以“天”惩治犯罪的法律观念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起来的,更加强调“神”的作用,尤其是祖先神的作用。
在这种命运观的影响下,商人非常迷信鬼神。
商朝的国王自称是上帝的儿子,也就是说,“下帝”也被称为天子。
因此,从事占卜的祭司,如女巫和历史学家,在商朝的社会生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神权的概念下,商朝的法律也是以“天”和“神”的名义制定的。
比如“夏天有许多罪行,死亡的命运”和“我仍然协助一个人,到天堂的惩罚,到它的大赖你!我不相信,我不吃话。
如果你不遵守誓言,你会得到它;如果你给它,你将被原谅。
”以讨伐夏季的名义。
在《荀子·郑明》中,有一句话“刑事名称是以商业为基础的”。
这种说法反映了商朝的法律制度应该更加成熟。
《左传·召公·刘念》载“商政有乱政,但商兴”与夏代相同。
这也是后人命名唐为唐的代号。
除《唐兴》外,还有石干、潘庚、易训等篇章,也是商代有效的法律文件。
陆地
在商代和殷代,农民只能通过他们所属的公社获得自己的土地。
因为土地的所有权在法律上属于国王,每个公社中农民的剩余劳动也属于这种最高的统一。
由于公社所有制一般分为“公有土地”和“私有土地”,公社农民的剩余劳动力以耕种“公有土地”的形式出现。
《孟子·上》中所提到的“公有土地”是由原公社的“公有土地”演变而来的“只助于公有土地”和“共筹公有土地”,共筹公有土地是指公社的“公有土地”是由公社农民集体耕种的。
赋税
“公地”的收成被视为对奴隶主和贵族的一种税收。
这是孟子的“济阴法”。
根据孟子的说法,这种辅助方法是把地面画成井的形状,并把它分成九个区域。
这八个区分布在八个家庭的人口中,被称为“私人土地”。
在其中一个区,八个家庭一起耕种土地,这被称为“公共土地”。
因此,孟子说,“扶者,由也”。
中国古代文学中的“吉”字应该是“比”,后来被误认为“吉”。
“瓯”的意思是“借”和“瓯”(力)公社农民为自己培养的力量叫做“瓯”。
“磊”这个词的意思是它与农业有关。
因此,赵琪的《孟子注》说:“也就是说通过借用、借用和利用人民的力量来耕种公共土地。
”郑玄在《礼记·王制》中提到“公地无税”,他说:“公地可以用文字来管理。
美丽和邪恶可以从这里带走,人民不用纳税的地方是自治的。
”
首都
在商朝的500-600年间,首都被多次迁都,许多首都都在首都。
在河南。
殷墟发现于河南省安阳市,商代文物也在其他地方发现。
关于商朝的资料大多来自于其后的周朝、司马迁的《汉书》、商朝和安阳的甲骨文。
其中,甲骨文和金文是中国发现的最早的系统文字符号。
20世纪上半叶安阳殷墟发现后,殷墟出土的甲骨几乎完全证实了司马迁《史记》中记载的王上家族。
殷墟的发掘证实了中国商朝的存在。
殷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经文献考证、考古和甲骨文证实的都城遗址。
在过去被普遍认为是蛮夷之地的非中原地区,如以成都、广汉为中心的三星堆文化,以及湖南宁乡潭河遗址等出土文物,也证明了商代长江流域文明的发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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