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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整肃民风,崇尚节俭-中华历史文化-空若网
明朝的前几任皇帝都为大明朝的事业作了突出的贡献,到朱瞻基这一代,内忧和外患就没有那么严重了。
与前几代皇帝的艰辛奋斗相比,朱瞻基开始从内忧和外患中抽出空隙,削减不必要的财务负担,关注民生,整肃民风。
宣德元年(1426年),在京城义勇卫军内发生了一起特大冤案,妻子偷情,丈夫判刑。
此案轰动京城内外,在军队中产生了极大的反响。
执法机构不秉公办事,不调查研究,只凭一方口供枉杀好人,被人们纷纷上奏朝廷。
宣宗闻讯,专门过问此事,避免了这场冤案的发生。
北京城义勇卫军中,有一个长年不在家,在京城服兵役的军士叫阎群儿。
家里有一位年轻美貌的妻子,和父母在一起生活。
由于妻子年轻,丈夫又长久不在家中, 妻子甚是寂寞。
恰巧这时,同乡有一位男子,看到她长得美丽动人,家中又时常无人,便心生邪念,经常借故与她接近,关心、体贴、照顾她。
她十分感激这位男 子,并渐渐地喜欢上了他。
最终两人都无法自持,姘居在一起。
阎妻最初也感到对不起在外的丈夫,但后来,不但不知羞耻,反而更加放肆,并且同时与三四个男人 勾搭在一起。
她这种放荡行为,很快就在乡村中传开了。
同乡告诉了阎群儿此事。
阎群儿怒火上升,决定要亲手杀死这个淫妇。
阎群儿回到家中,立即对妻子实行拷打,发誓要杀死她。
后来,阎妻跑掉了。
因为她知道自己的这种行为3158虚拟视频,丈夫是决不会宽恕的,索性就来了个恶人先告状,写了封诬告信,说丈夫与九个同乡抢了校尉陈贵的家。
阎妻贿赂了刑部衙门的主管,主管并没有调查此事,就将其交御史审核。
御史官也是敷衍了事,将阎群儿等人全部判处斩首,理由便是抢劫校尉的家,阴谋造反。
阎群儿、李宣等人受审被判死刑,十分气愤,上诉至都察院,申明他们是被阎妻诬告的。
同时,义勇卫军的将士们也上奏朝廷,证明阎群儿等人是清白的,并指责刑 部衙门、御史冤枉好人,接受贿赂轻易判死刑。
他们申述说:“为国家,我们终年在外效劳,妻子应固守妇道,不应在外放荡,事情败露后,诬陷丈夫,将丈夫置于 死地。
而朝廷衙门却对此不管,偏听谗言,枉杀好人,情理难容呀1最后恳请宣宗皇帝明察。
宣宗得到这道上奏后,立即责令都察院对此案 必须认真审核,不能枉杀好人a都察院接到谕旨后,立即派人对此案始末进行详细调查,最后查明,阎群儿等人并没有抢劫校尉陈贵的家,阎妻所言纯属诬告;又查 明阎妻确实与他人有放荡行为。
最后,阎群儿等人无罪释放,而阎妻因诬陷丈夫,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由于宣宗直接参与了此案,这个案子才 可以得到公正的判决,避免了一场错杀好人的冤案。
此案案发之后,宣宗对左都御史刘观说:“历史上隋炀帝命令于士澄治理、追查盗贼。
于是,他们在一天之内处 斩二十余人,其中在盗发当天,有六七十人被送到监狱,许多人因刑法严酷,实在忍受不了,便违心招了,主管官员明知他们是无罪,却不想复查,因此将好多人错 杀。
如果今日,他们不上诉申冤,就会被冤枉而死的,你们便是第二个于士澄。
今后应当告诫各道御史官员,对于案件,一定要调查,根据真实情况处理,不要错 杀,不要出现冤案。
此案倘若已经错判错决,朕一定不会宽恕你们的。
”刘观奉宣宗谕旨,责令下属官员,对案件一定反复核实,公正判决,勿杀好人。
宣德初年,还有一件稀罕事,惊动了朝廷。
在京城的锦衣卫总旗里,有个叫卫整的人,在他家发生了一件不幸的事。
卫家的女主人卫氏夫人,得了无法医治的怪玻请来京城内大大小小的名医,都无法根 治,这可急坏了豪里人。
老夫人的病情一天天恶化,不见好转。
一家人天天以泪洗面,无计可施。
自从母亲患病后,卫氏有个孝顺的女儿便天天为母亲请医生、买 药、煎药、找秘方,终日陪伴在母亲身边,服侍母亲。
为了寻找人间的秘方,她不辞劳苦,遍访民间名医,终于得知活人的肝可以治疗绝症。
卫家这个孝顺的女儿,听说这个秘方能救活母亲,如获至宝。
可在哪儿才会弄得到活人的肝呢?卫家女子想了一阵子,决心剖腹割自己的肝来为母亲治玻为了救治 母亲,她来到诊所,请大夫剖腹割肝。
大夫一听吓了一跳,卫家女子费尽口舌,大夫死也不肯帮忙。
最终,她竟以死相逼,大夫被她的孝心所感动,同意给她剖腹取 肝。
大夫经过一番精心手术,终于在姑娘没受伤的情况下,将肝割了下来。
她拿着自己的肝回到家里,将它煮成汤,让母亲喝了下去。
自从喝下了那碗肝汤,奇迹便 出现了,母亲的病痊愈了。
母亲的病好了,乐坏了家里所有的人。
当大家知道她剖腹取肝时,所有的人都震惊了。
这件事很快在京城中传播开来,小女子的孝心感动了所有人。
于是,对小女子这种孝敬行为,有人向朝廷推荐应予以表彰,立旌表。
礼部将此事向宣宗皇帝作了汇报,宣宗得知事情的经过后,批示说:“孝,应该是一种行为规范,应有限度的。
孔子说:‘身体是父母给予的,不应当轻易毁掉, 乃至伤害’。
小女子虽为母亲剖腹取肝,这并不代表就是孝。
万一因为此事,而导致身亡,那罪过岂不是更大,何况,在太祖时,就已有禁令,不允许私自自杀的。
如今如果给这女子加以表彰,就会有更多的人来效仿她,那岂不是破坏风俗了吗?这种行为不应当提倡。
女子年轻无知,凭着一片孝心,做了一件愚蠢的事情。
结 果,母亲被救治了,是可以将罪免了的。
”
这件事的确很感人。
这位卫姑娘为救母亲,割取自己的肝作为药引,终于救活了母亲。
这件事真假 难以确定,但那时的封建社会,是提倡孝道的,历代皇帝也常常将孝放在第一位。
卫姑娘的舍生精神,达到了孝的最高境界,照理说,应该受到表彰和提倡。
但宣宗 与其他人不同,他有个人的见解,认为身体是父母所给,不应轻易毁坏,因而对这件事给予否定。
但从一定意义上来说,是为了避免愚蠢者仿效,应提倡正当的孝心 才对,在这一点上,宣宗很有可取之处。
宣宗不仅在整肃民风方面有所建树,他也非常体恤民情,崇尚节俭。
《明史》 和《明史纪事本末》都记载,朱瞻基常常微服私行,体察民情。
一次,朱瞻基在路上看到农民耕种,就拿起农具耕种,可是才弄了三个来回,他就感觉到累了。
他对 身边的侍臣说:“朕三推已不胜劳,况吾民终岁勤动乎。
”(《明史》)朱瞻基对百姓生活艰辛的体悟,源自朱棣的教育。
永乐七年(1409年),朱棣带着朱瞻 基巡游北京时,带领他仔细观看了农民的农具和农民吃的是什么、穿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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