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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秘史:太祖悲咽女子受难-中华历史文化-空若网
明初尤重孝道,明太祖不仅令世人行孝,他自己也以身作先之。
他自称孝子皇帝,每祭太庙,就悲咽泣下。
他命人画《孝行图》以示子孙,教育他的儿子们“知敦睦九族,隆亲亲之恩”(《国鹤》卷6)。
马皇后去世,谥号“孝慈”,葬地曰:“孝陵”。
皇帝帝号、庙号、谥号、陵号,孝字甚多。
如孝宗、孝康、至孝、纯孝、广孝、达孝等,可以说,都是受到朱元璋的影响。
明重奖励行孝,尤重民间,“凡有孝行节义,由各地方申报,风宪官复实奏闻,即于旌表。
其后止许布衣编民、委巷妇女得以闻名。
其有官职及科目出身者,不与焉”(《明会要》卷14《旌表》)。
因此,明初民间行孝之事,史载具多。
弘治年间处士贞孝先生莫巽仲,“洪武初,父系诏狱、将刑”,莫当时只有十一岁,“赴官认罪,愿代父死。
法司奇之,试加胁诱无异词,送奏释其父”。
后来他的季父一家俱坐,莫含辛茹苦,抚养遗下的幼子(以上见《弘治吴江志》卷9《乡贤》)。
祥符人丘铎,“母卒,哀恸几绝,葬鸣凤山,结庐墓侧,朝夕上食如生时”(《明史》卷184)。
浙江山阴人徐允让,兵乱之时,遇强人,其父被杀,“允让大呼曰,宁杀我勿杀我父1(《明安付贷史》列传184)。
洪武时,江宁人周琬,其父怀罪当死,琬当时十六岁,叩请代父一死,朱元璋看其诚,不仅释放了他的父亲,而且授给周琬官职,让他做兵部给事中。
洪武十四年(1381年)四月,礼部在给朱元璋的奏疏中说:开封府钓州民张宗鲁,四岁失明,二十遭乱,负母路氏逃难,其妻挟掖以行。
兵荒马乱之时,宗鲁卖卜以为生。
日给不足,他的妻子采野菜来充饥。
天下既定,宗鲁奉母还故乡,竭力供养。
他的母亲死后,又找到其前母鲁氏、沈氏、吴氏三人的遗骸,合葬父母。
明初乡间行孝之举,不仅为统治阶级所赏识,而且也为乡里之人所赞誉。
世人多以行孝之举为楷模。


可见,当时乡间评判人物善恶之标准,乃是以的伦理作为尺度的。
孝,应当说是我国传统文化中精华部分之一,但明初大力提倡孝道,是为了以孝道而收敛人心,从而使人们服服帖帖地服从统治阶级的奴役。
因而这一时期的孝,也往往被提到不适当的程度,民间孝义之风炽烈,有时竟然达到愚昧之程度。
《弘冶吴江志》中记,吴廷用“年十一而孤,母陆氏孀后不嫁。
永乐癸卯(1423年),朝廷选天下孀妇之贞者,以备内役,而陆以例行。
宣德丙午(1426年),吴随亲王出封广东,改封饶州。
到正统时,其母陆氏病笃,不能言矣,吴(廷用)彷徨无措,乃出而股作糜以进,陆啖之遂苏”(卷11《孝子》)。
类似这种荒唐之举,《明史》中也有不少记载。
澄城李茂,其母患恶疮,“茂日吮脓血”,使其母亲病愈。
有名叫江伯儿者,“母疾,割惨肉以疗,不愈”,又“愿杀子以祀。
”这种孝道,实在有点惨无人道。
其人行孝,也许是真心为母,但达到不择手段的地步,恐怕多是沽名钓誉。
世人以孝来评判人的行为,而人在世风熏陶之下,为得到一个“孝”名,虽杀子毁身而在所不惜,这充分证明了明初以封建礼教为中心的人生价值观念,已使一部分人的心理行为近乎于愚昧和麻木,从而也就暴露了明初人们心理行为中不合理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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