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我承接天命,最终完成了公业,以恭敬的态度侍奉山阳公,就像舜尊敬尧帝一样,去始去终,并且将这一传统传承下去,世世代代,永无止境。此前,百官上奏关于处理历法制度的问题,提出希望使用魏朝的制度,我心中感到不安。因此,我下令山阳公在其领地内,历法、服饰、祭礼和礼乐都依照汉朝的典章制度执行。同时,为汉朝的武帝、昭帝、宣帝、明帝的陵墓,各设置三百户人家守护。
注释
符运:指古代预示帝王受命于天的祥瑞征兆。
山阳公:汉献帝刘协(181年4月2日~234年4月21日),字伯和,东汉末代皇帝。
置:设立。
简析
这份诏书尽显曹丕代汉后的政治考量:以 “舜尊尧” 为喻,强调对山阳公(汉献帝)礼遇 “有始有终”,允许其封国沿用汉制,又为汉四帝陵设守冢户,表面上保留汉朝痕迹、彰显仁厚。实则是借尊崇前朝的姿态,安抚汉臣旧部、缓和禅代后的矛盾,巩固曹魏统治根基。行文庄重有度,既体现新朝的气度,又暗藏政治维稳的巧思,将礼制安排与政权巩固紧密结合,尽显诏书的政治功能。
创作背景
《为汉帝置守冢诏》是魏文帝曹丕于黄初元年(220年)十一月颁布的诏令,旨在处理汉魏禅代后的政权过渡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