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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王小女 》

作者:干宝  魏晋

  吴王夫差小女,名曰紫玉,年十八,才貌俱美。
童子韩重,年十九,在道术,女悦之,私交信问,许之为妻。
重学于齐、鲁之间,临去,属其父母,使求婚。
  王怒,不与女。
女结气死,葬阊门之外。
  三年,重归,诘其父母。
父母曰:“大王怒,女结气死,已葬矣。
”重哭泣哀恸,具牲币往于墓前。
玉魂从墓中出,见重,流涕谓曰:“昔尔行之后,令二亲从王相求,度必克从大愿,不图别后遭命,奈何。
”玉乃左顾,宛颈而歌曰:
  南山有乌,北山张罗。
乌既高飞,罗将奈何?意欲从君,谗言恐多。
悲结生疾,没命黄垆。
命之不造,冤如之何?
  羽族之长,名为凤凰。
一日失雄,三年感伤。
虽有众鸟,不为匹双。
故见鄙姿,逢君辉光。
身远心近,何尝暂忘!
  歌毕,欷(吁)流涕,不能自胜,邀重还冢。
重曰:“死生异路,惧有尤愆,不敢从命。
”玉曰:”死生异路,吾亦知之。
然今一别,永无后期,子将畏我为鬼而祸子乎?欲诚所奉,宁不相信?”重感其言,送之还冢。
玉与之饮宴,留之三日三夜,尽夫妇之礼。
临出,取径寸明珠以送重,曰:“既毁其名,又绝其愿,复何言哉!愿郎自爱。
若至吾家,致敬大王。

  重既出,遂诣王,自说其事。
王大怒曰:“吾女既死,而重造讹言,以玷秽亡灵。
此不过发冢取物,托以鬼神。
”趣收重。
重走脱,至玉墓所,诉之。
玉曰:“无忧,今归白王。

  王妆梳,忽见玉,惊愕悲喜,问曰:“尔缘何生?”玉跪而言曰 :“昔诸生韩重来求玉,大王不许。
玉名毁义绝,自致身亡。
重从远还,闻玉已死,故赍牲币,诣冢吊唁。
感其笃终,辄与相见,因以珠遗之。
不为发冢,愿勿推治。
”夫人闻之,出而抱之,玉如烟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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