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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项令 》
作者:范晔 南北朝
董宣,字少平,陈留圉人也。
后特征为洛阳令。
时湖阳公主苍头白日杀人,因匿主家,吏不能得。
及主出行,而以奴骖乘。
宣于夏门亭候之,乃驻车叩马,以刀画地,大言数主之失,叱奴下车,因格杀之。
主即还宫诉帝。
帝大怒,召宣,欲箠杀之。
宣叩头曰:“愿乞一言而死。
”帝曰:“欲何言?”宣曰:“陛下圣德中兴,而纵奴杀良人,将何以理天下乎?臣不须箠,请得自杀。
”即以头击楹,流血被面。
帝令小黄门持之,使宣叩头谢主,宣不从,强使顿之,宣两手据地,终不肯俯。
主曰:“文叔为白衣时,臧亡匿死,吏不敢至门。
今为天子,威不能行一令乎?”帝笑曰:“天子不与白衣同。
”因敕强项令出。
赐钱三十万。
宣悉以班诸吏。
由是搏击豪强,莫不震栗。
京师号为“卧虎”。
歌之曰“桴鼓不鸣董少平。
”
在县五年。
年七十四,卒于官。
诏遣使者临视,唯见布被覆尸,妻子对哭,有大麦数斛,敝车一乘。
帝伤之,曰:“董宣廉洁,死乃知之。
”以宣尝为二千石,赐艾绶,葬以大夫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