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云南呈贡县村民养了一条狗,十分温顺。母亲下午一时到三时左右上山砍柴时,小女儿跟随她但是赶不上,比母亲落后一里左右。片刻下起了大雪,母亲傍晚背着柴回来,发现女儿和狗都不见了。母亲非常惊恐,在村中来回跑大声呼叫,始终不见女儿。邻居们帮助她寻找,也没有丝毫作用。这天晚上全家悲哀伤心到极点,认为女儿或许被水淹死了,或许掉进井里了,或许被狼吃了。凌晨,(这家人)再次请邻居帮助寻找女儿,见到女儿睡在一棵大树下,狗依偎在旁边,竟然没有死。这是雍正十一年十一月的事情,当地的人没有一个不认为神奇的。
注释
呈贡:古县名,今云南境内。
畜:饲养。
驯:温驯。
未时:十二时辰之一。指十三时至十五时。
采薪:砍柴。
及:赶上、追上。
许:大约、左右。
俄:不久,过了一会。
薄暮:傍晚,太阳快落山的时候。
惊怖万状:形容十分惊恐的模样。
号呼:哀号哭喊;大声叫唤。
竟:终。
无济:无所补益。
举家:整个家庭,全家。
悲痛欲绝:悲哀伤心到了极点。
倚偎:亲热地倚靠在一起。
雍正:清爱新觉罗胤禛的年号。
奇:认为…神奇。
简析
本文记叙雍正十一年云南呈贡县民家幼女雪夜迷途、家犬护主得救之事,通过“失女—寻女—绝望—获救”的跌宕情节,展现忠犬的灵性与人对动物的情感依存。此文既点明事件传奇性,亦折射出清代民间对忠义伦理的朴素认同,传递生灵有情、善行得报的价值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