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精卫含着微小的木块,要用它填平沧海。
刑天挥舞着盾斧,刚毅的斗志始终存在。
同样是生灵不存余哀,化成了异物并无悔改。
当年的雄心壮志还在,可是美好的时光又哪会再来呢?
注释
精卫:古代神话中鸟名。据《山海经·北山经》及《述异记》卷上记载,古代炎帝之女精卫,因游东海淹死,灵魂化为鸟,经常衔木石去填东海。衔:用嘴含。微木:细木。
刑天:神话人物,因和天帝争权,失败后被砍去了头,埋在常羊山,但他不甘屈服,以两乳为目,以肚脐当嘴,仍然挥舞着盾牌和板斧。(《山海经·海外西经》)
猛志:勇猛的斗志。
同物:精卫既然淹死而化为鸟,就和其它的鸟相同,即使再死也不过从鸟化为另一种物,所以没有什么忧虑。
化去:刑天已被杀死,化为异物,但他对以往和天帝争神之事并不悔恨。
徒:徒然、白白地。
在昔心:过去的壮志雄心。
良辰:实现壮志的好日子。讵:岂。
简析
《读山海经十三首·其十》为一首五言古诗,这首诗赞叹神话形象精卫、刑天。此诗称叹精卫、刑天之事,取其虽死无悔、猛志常在之一段精神,而加以高扬,其中寄托了诗人少壮时代之济世怀抱,亦包括着对刘裕篡晋之痛愤,与复仇雪恨之悲愿。全诗情思深沉,具有深切的悲剧美特质。
创作背景
关于这组诗的创作背景学界尚有争议。逯钦立认为这组诗大约作于晋安帝义熙三年(407)或四年(408),陶渊明处于归园田居前期,耕种之余便以琴书自娱。这期间他读了《山海经》及另一些神话、历史书如《穆天子传》之类,有感而作这十三首诗。而邓小军认为这组诗当系作于刘裕篡晋之后,孟二冬则说这组诗大约作于宋武帝永初三年(422),陶渊明五十八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