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词语: | ![]() |
| 查字: | 中
日
联
合
声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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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拼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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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含义解释: | ⒈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联合声明》。1972年9月29日在北京签订。两国政府声明:中日两国结束不正常状态,实现邦交正常化;日本政府对过去侵华战争给中国人民造成的重大损害表示深刻反省;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中国政府重申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为表示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放弃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要求。双方都宣布,不在亚洲及太平洋地区谋求霸权,并反对其他国家或集团建立这种霸权。声明签订之日起,中日两国即建立正式外交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