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 觀 漢 記 卷 十 四-东观汉记校注_免费在线阅读_中国古典书籍在线阅读_诸子百家_百家典籍免费阅读 - 空若网
空若网 空若软件 空若app 空若建议 登录空若



欢迎您 本站地址:   
首页   古典名著   古典名著  字典词典  在线工具  歌曲分享  驾照与车  男女头像  速查  
东观汉记校注-東 觀 漢 記 卷 十 四-空若网

傳九
  宣秉宣秉建武元年拜御史中丞,〔一〕上特詔御史中丞與司隸校尉、尚書令會同並專席而坐,故京師號曰「三獨坐」。〔二〕御覽卷二二五〔一〕「宣秉」,字巨公,馮翊雲陽人,范曄後漢書卷二七有傳。又見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二。袁宏後漢紀卷六亦略載其事。
  〔二〕「故京師號曰「三獨坐」」,此條書鈔卷六一、卷一三三,類聚卷六九,御覽卷七0九亦引,文字微異。
  宣彪宣彪官至玄菟太守。〔一〕范曄後漢書卷二七宣秉傳李賢注〔一〕「宣彪」,事附見范曄後漢書卷二七宣秉傳。
  張湛張湛,〔一〕字子孝,右扶風人。以篤行純淑,鄉里歸德,雖居幽室闇處,自整頓,〔二〕三輔以為儀表。御覽卷四0三張湛為馮翊,〔三〕見府寺門即下。主簿進曰:「位尊德重,不宜自輕。」湛曰:「禮,下公門,〔四〕何謂輕哉?」類聚卷二一
  張湛為光祿勳,〔五〕帝臨朝,或有惰容,湛輒諫其失。常乘白馬,上每見湛,輒言「白馬生且復諫矣」。〔六〕類聚卷九三
  張湛,字子孝,為光祿大夫,〔七〕數正諫威儀不如法度者。湛常乘白馬,上有異政,輒言「白馬生且復諫矣」。〔八〕書鈔卷五六
  張湛,字子孝,為太子太傅,及郭后廢,〔九〕因稱疾不朝,〔一0〕拜太中大夫,病居中東門候舍,〔一一〕故時人號中東門君。帝數存問賞賜。後大司徒戴涉被誅,〔一二〕帝強起湛以代之。至朝堂,遺失溲,〔一三〕因自陳疾篤,不能復任朝事,遂罷之。〔一四〕御覽卷二四四
  〔一〕「張湛」,范曄後漢書卷二七有傳。又見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二。袁宏後漢紀卷七亦略載其事。
  〔二〕「自整頓」,「自」字上聚珍本有「必」字。按當有「必」字,范曄後漢書張湛傳云:「居處幽室,必自修整。」
  〔三〕「張湛」,原誤作「張堪」。張堪,字君游,南陽宛人,未曾為馮翊。而張湛於建武初年為左馮翊,見范曄後漢書本傳、袁宏後漢紀卷七。此條下文「湛」字原亦誤作「堪」,今一併校正。  〔四〕「禮,下公門」,禮記曲禮云:「大夫士下公門,式路馬。」鄭玄注:「皆廣敬也。」
  〔五〕「張湛為光祿勳」,建武五年,張湛為光祿勳。見范曄後漢書本傳。
  〔六〕「輒言白馬生且復諫矣」,此條御覽卷八九四亦引,文字全同。
  〔七〕「為光祿大夫」,建武七年,張湛為光祿大夫。見范曄後漢書本傳。  〔八〕「輒言白馬生且復諫矣」,此條類聚卷二四、卷四九,御覽卷二四三亦引,字句稍略。
  〔九〕「郭后」,名聖通,建武二年,立為皇后。十七年,廢為中山王太后。見范曄後漢書光武郭皇后紀。  〔一0〕「不朝」,此二字原無,書鈔卷六五引有此二字,今據增補。
  〔一一〕「中東門候舍」,范曄後漢書張湛傳李賢注云:「漢官儀曰:「洛陽十二門,東面三門,最北門名上東門,次南曰中東門。每門校尉一人,秩二千石;司馬一人,秩千石;候一人,秩六千石。」「候舍」,蓋候之所居。」  〔一二〕「大司徒戴涉被誅」,建武十五年,戴涉為大司徒。二十年,下獄死。見范曄後漢書光武帝紀。  〔一三〕「遺失溲」,「溲」字下聚珍本有「便」字,范曄後漢書張湛傳同。
  〔一四〕「遂罷之」,此條書鈔卷五六亦引,字句較略。
  王丹王丹,〔一〕字仲回,京兆人也。每歲農時,載酒肴,便於田頭大樹下飲食勸勉之,因留其餘酒肴而去。范曄後漢書卷二七王丹傳李賢注王丹閭里有喪憂,輒度其資用,教之儉約,因為其制日定葬,其親喪不過留殯一月,其下以輕重為差。御覽卷五五三
  王丹資性清白,疾惡豪強。〔二〕時河南太守同郡陳遵,關西之大俠也。其友人喪親,遵為護喪事,〔三〕賻助甚豐。〔四〕丹乃懷縑一疋,陳之於主人前,曰:「如丹此縑,出自機杼。」遵聞而有慚色。御覽卷八一八
  更始時,遵為大司馬護軍,出使匈奴,過辭於丹。〔五〕丹曰:「俱遭世反覆,〔六〕唯我二人為天地所遺。〔七〕今子當之絕域,無以相贈,贈子以不拜。」遂揖而別,遵甚悅之。〔八〕范曄後漢書卷二七王丹傳李賢注
  鄧禹平三輔,糧乏,王丹上麥二千斛。禹高其節義,表丹領左馮翊。〔九〕御覽卷八三八
  王丹為太子少傅,蹇蹇正直。〔一0〕翰苑新書卷二八  司徒侯霸欲與王丹定交,〔一一〕丹被徵,霸遣子昱往。〔一二〕昱道遇丹,拜於車下,丹答之。昱曰:「家公欲與君投分,何為拜子孫耶?」丹曰:「君房有是言,〔一三〕王丹未之許。」〔一四〕御覽卷五四二
  王丹子有同門生喪親,家在中山,白丹欲往奔慰。結侶將行,丹怒撻之五十,〔一五〕令寄縑二匹以祠焉。〔一六〕或問其故,丹曰:「交道之難,未易言也。」御覽卷八一八
  王丹,字仲回,初有薦士於丹者,丹選舉之,而後所舉者陷罪,丹免,〔一七〕客慚自絕。〔一八〕俄而徵丹復為太子太傅,乃呼客見之,謂曰:「何量丹之薄?」不為設食以罰之,〔一九〕相待如舊。御覽卷六三一  〔一〕「王丹」,范曄後漢書卷二七有傳。又見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二。袁宏後漢紀卷五亦略載其事。此下四句原無,御覽卷四三一引云:「王丹,字仲因,每歲農時,輒載酒肴於田間,候勤者與而勞之。」「仲因」乃「仲回」之訛。今據增補「王丹,字仲回」、「每歲農時」三句。「京兆人也」一句,係據御覽卷四九一增補。聚珍本有此四句。
  〔二〕「資性清白,疾惡豪強」,此二句聚珍本連綴在首條「京兆人也」句下,敘事次序舛亂。此二句是概括語,下即敘述「資性清白,疾惡豪強」的具體事例,文理自當如此。御覽卷四九一引與此相同,范曄後漢書王丹傳敘事次序亦與此相同。  〔三〕「遵為護喪事」,「遵」字下記纂淵海卷五八引有「親」字。
  〔四〕「豐」,記纂淵海卷五八引作「厚」。
  〔五〕「過辭於丹」,此條初學記卷一八兩引,一引此句下有「臨訣」二字。
  〔六〕「俱遭世反覆」,「世」字原脫,類聚卷二九、御覽卷五四二、合璧事類續集卷四六引有,今據增補。聚珍本作「時」,與御覽卷四七八引同。此條初學記卷一八兩引,一引此句作「俱遭時變」。
  〔七〕「地」,此字原脫,聚珍本有,初學記卷一八,類聚卷二九,御覽卷四七八、卷五四二,合璧事類續集卷四六引亦有,今據增補。  〔八〕「遵甚悅之」,此條書鈔卷八五、六帖卷三四、鳴沙石室古籍叢殘所收古類書亦引,文字較簡。
  〔九〕「表丹領左馮翊」,范曄後漢書王丹傳云:「禹表丹領左馮翊,稱疾不視事,免歸。後徵為太子少傅。」
  〔一0〕「蹇蹇正直」,此條合璧事類後集卷四五亦引,字有訛誤。姚本、聚珍本皆未輯錄。
  〔一一〕「司徒侯霸欲與王丹定交」,此句原舛誤為「司徒侯覆欲王丹者定交」,聚珍本作「司徒侯霸欲與王丹定交」,書鈔卷八五引作「侯霸欲與王丹定交」,今據以釐正。  〔一二〕「往」,聚珍本作「候」,書鈔卷八五亦引作「候」,范曄後漢書王丹傳同。
  〔一三〕「君房」,侯霸字。
  〔一四〕「王丹」,書鈔卷八五引作「我」。  〔一五〕「丹怒撻之五十」,此句原作「丹怒而撻之」,今據范曄後漢書王丹傳李賢注引校改。  〔一六〕「令寄縑二匹以祠焉」,此句原無「二匹」二字。范曄後漢書王丹傳李賢注引作「寄帛二匹以祠焉」,今據增補「二匹」二字。
  〔一七〕「丹免」,聚珍本作「丹坐免」。
  〔一八〕「慚」,原誤作「暫」,聚珍本不誤,今據改。范曄後漢書王丹傳亦作「慚」。
  〔一九〕「設食」,范曄後漢書王丹傳同,聚珍本作「設席食」。
  陳遵陳遵破匈奴,〔一〕詔賜駮犀劍。〔二〕書鈔卷一二二〔一〕「陳遵」,字孟公,杜陵人,漢書卷九二有傳。范曄後漢書卷二七王丹傳、本書王丹傳皆略載其事。
  〔二〕「詔賜駮犀劍」,「駮犀劍」三字原誤作「駭犀劍」,姚本作「駮犀劍」,陳禹謨刻本書鈔同,今據改正。按范曄後漢書馮石傳云:石「為安帝所寵。帝嘗幸其府,留飲十許日,賜駮犀具劍、佩刀、紫艾綬、玉玦各一」。可證字當作「駮」。「駮犀劍」,即以斑犀為裝飾的劍。此條編珠卷二引作「光武賜陳導駭犀劍」,御覽卷三四二引作「光武有駭犀之劍,以賜陳遵」,所引皆有訛誤。聚珍本有陳導傳,輯有「光武賜陳導駭犀劍」一條文字。「陳導」即「陳遵」之訛。
  王良王良,〔一〕字仲子,〔二〕東海人。少清高。為大司徒司直,〔三〕在位恭儉,妻子不入官舍,布被瓦器。時司徒吏鮑恢以事到東海,〔四〕過候其家,〔五〕而良妻布裙徒跣曳柴,〔六〕從田中歸。恢告曰:「我司徒吏也,〔七〕故來受書,〔八〕欲見夫人。」妻曰:「妾是也。」恢乃下拜,歎息而還。〔九〕御覽卷四三一王良以疾歸,一歲復徵,至滎陽,疾篤,不任進道,乃過其友人。友人不肯見,曰:「不有忠言奇謀而取大位,何其往來屑屑不憚煩也!」〔一0〕遂拒之。良慚,自後連徵,輒稱疾。〔一一〕類聚卷七五
  〔一〕「王良」,范曄後漢書卷二七有傳。又見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二。袁宏後漢紀卷六亦略載其事。
  〔二〕「字仲子」,此下三句原無,聚珍本有,御覽卷四一0引亦有,今據增補。
  〔三〕「司直」,司馬彪續漢書百官志云:「世祖即位,以武帝故事,置司直,居丞相府,助督錄諸州,建武十八年省也。」  〔四〕「司徒吏」,聚珍本同,姚本作「司徒史」,類聚卷七0亦引作「司徒史」,與范曄後漢書王良傳相合。司徒屬官有長史一人,令史及御屬三十六人。當時鮑恢為長史還是令史,不詳。范書王良傳載,建武六年,王良代宣秉為大司徒司直。袁宏後漢紀卷六作「司徒掾」。
  〔五〕「過」,原無此字,姚本、聚珍本有,類聚卷七0引亦有,今據增補。
  〔六〕「徒跣」,此二字原無,姚本、聚珍本有,書鈔卷一二九、御覽卷六九六、范曄後漢書王良傳李賢注引亦有,今據增補。
  〔七〕「司徒吏」,姚本、聚珍本同,類聚卷七0引亦同,范曄後漢書王良傳作「司徒史」。袁宏後漢紀卷六作「司徒掾」。
  〔八〕「受」,原作「授」,姚本、聚珍本作「受」,類聚卷七0亦引作「受」,今據改。
  〔九〕「歎息而還」,此條御覽卷七0七亦引,文字較簡略。
  〔一0〕「屑屑」,忙碌不安定貌。  〔一一〕「輒稱疾」,此條御覽卷四一0引,文字微異。永樂大典卷二0三一一亦引,字句全同。
  杜林杜林於河西得漆書古文尚書經一卷,〔一〕每遭困厄,握抱此經。〔二〕御覽卷六一九杜林寄隗囂地,〔三〕終不降志辱身,至簪蒿席草,不食其粟。〔四〕囂乃出令曰:〔五〕「杜伯山天子所不能臣,諸侯所不能友,蓋伯夷、叔齊恥食周粟。令且從師友之位,〔六〕須道開通,使順其志。」林雖拘於囂,而終不屈節。建武六年,弟成物故,囂乃聽林持喪東歸。既遣而悔,追令刺客楊賢於隴坻遮殺之,賢見林身推鹿車,〔七〕載致弟喪,〔八〕乃歎曰:「當今之世,誰能行義?我雖小人,何忍殺義士。」因亡去。御覽卷七七五  杜林,字伯山,扶風人。為侍御史。〔九〕先與鄭興同寓隴右,乃薦之。上乃徵興為太中大夫。御覽卷六三一
  杜林上疏曰:〔一0〕「臣聞營河、雒以為民,刻肌膚以為刑,封疆畫界以建諸侯,井田什一以供國用,三代之所同。及至漢興,因時宜,趨時務,省煩苛,取實事,不苟貪高亢之論。是以去土中之京師,就關內之遠都。除肉刑之重律,用髡鉗之輕法。郡縣不置世祿之家,農人三十而稅一。〔一一〕政卑易行,禮簡易從。民無愚智,〔一二〕思仰漢德,樂承漢祀。基業特起,不因緣堯。堯遠於漢,民不曉信,言提其耳,終不悅諭。后稷近於周,民戶知之,世據以興,基由其祚,本與漢異。郊祀高帝,誠從民望,得萬國之歡心,天下福應,莫大於此。民奉種祀,且猶世主,不失先俗。群臣僉薦鯀,考績不成,九載乃殛。宗廟至重,眾心難違,不可卒改。詩云:「不愆不忘,率由舊章。」明當尊用祖宗之故文章也。宜如舊制,以解天下之惑,合於易之所謂「先天而天不違,後天而奉天時」義。方軍師在外,祭可且如元年郊祭故事。」司馬彪續漢書祭祀志劉昭注
  建武八年間,郡國比大水,〔一三〕涌泉盈溢。杜林以為倉卒時兵擅權作威,張氏雖皆降散,〔一四〕猶尚有遺脫,長吏制御無術,令得復熾,元元侵陵之所致也。上疏曰:「臣聞先王無二道,明聖用而治。見惡如農夫之務去草焉,芟夷蘊崇之,絕其本根,勿使能殖,畏其易也。古今通道,傳其法於有根。狼子野心,奔馬善驚。成王深知其終卒之患,故以殷氏六族分伯禽,七族分康叔,懷姓九宗分唐叔,撿押其姦宄,又遷其餘於成周,舊地雜俗,旦夕拘錄,所以挫其強御之力,詘其驕恣之節也。及漢初興,上稽舊章,合符重規,徙齊諸田,楚昭、屈、景,燕,趙,韓,魏之後,以稍弱六國強宗。邑里無營利之家,野澤無兼并之民,萬里之統,海內賴安。後輒因衰麤之痛,脅以送終之義,故遂相率而陪園陵,無反顧之心。追觀往法,政皆神道設教,強幹弱枝,本支百世之要也。是以皆永享康寧之福,無怵惕之憂,繼嗣承業,恭己而治,蓋此助也。其被災害民輕薄無累重者,兩府遣吏護送饒穀之郡。或懼死亡,卒為傭賃,亦所以消散其口,救贍全其性命也。昔魯隱有賢行,將致國於桓公,乃留連貪位,不能早退。況草創兵長,卒無德能,直以擾亂,乘時擅權,作威玉食,狙猱之意,徼幸之望,曼延無足,張步之計是也。小民負縣官不過身死,負兵家滅門殄世。陛下昭然獨見成敗之端,或屬諸侯官府,元元少得舉首仰視,而尚遺脫,二千石失制御之道,令得復昌熾從橫。比年大雨,水潦暴長,涌泉盈溢,災壞城郭官寺,吏民廬舍,潰徙離處,潰成坑坎。臣聞水,陰類也。易卦「地上有水比」,言性不相害,故曰樂也。而猥相毀墊淪失,常敗百姓安居。殆陰下相為蠹賊,有小大勝負不齊,均不得其所,侵陵之象也。詩云:「畏天之威,于時保之。」唯陛下留神明察,往來懼思,天下幸甚。」司馬彪續漢書五行志劉昭注
  杜林,字伯山,遷大司徒司直。〔一五〕百僚知林以明德用,甚尊憚之。書鈔卷六二
  杜林,字伯山,〔一六〕為光祿勳,〔一七〕周密敬慎,選舉稱平,郎有好學,輒見誘進。書鈔卷五三
  杜林,字伯山,與馬援同鄉里,〔一八〕素相親厚。援從南方還,時林馬適死,援令子持馬一匹遺林,曰:「朋友有車馬之饋,可具以備乏。」林受之。居數月,林遣子奉書曰:「將軍內施九族,外有賓客,〔一九〕望恩者多。林父子兩人食列卿祿,常有盈,今送錢五萬。」援受之,謂子曰:「人當以此為法,是伯山所以勝我也。」〔二0〕御覽卷八九四
  王又以師數加饋遺,〔二一〕林不敢受,常辭以道上稟假有餘,苦以車重,無所置之。范曄後漢書卷二七杜林傳李賢注
  杜林代張純為大司空,〔二二〕務於無為。〔二三〕類聚卷四七  〔一〕「杜林」,范曄後漢書卷二七有傳。又見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二。
  〔二〕「握抱此經」,此條書鈔卷一0一亦引,字句較略。
  〔三〕「杜林寄隗囂地」,「地」字原脫,姚本、聚珍本有,御覽卷九九七、范曄後漢書杜林傳李賢注引亦有此字,今據增補。此下二句事類賦卷一六引作「杜林寄隗囂而終不屈節」。
  〔四〕「至簪蒿席草,不食其粟」,此二句原竄至下文「杜伯山天子所不能臣」句下,今據姚本、聚珍本和御覽卷九九七、范曄後漢書杜林傳李賢注所引校正。文選卷五九任昉劉先生夫人墓誌李善注引云:「梁統與杜林書曰:「君非隗囂,不降志辱身,至簪蒿席草,不食其粟。」」以「至簪蒿席草」云云為梁統與杜林書中語,與此不同。
  〔五〕「囂」,原無此字,據文義當有「囂」字,聚珍本有,今據增補。
  〔六〕「令」,聚珍本同,范曄後漢書杜林傳作「今」。  〔七〕「鹿車」,一種小車。御覽卷七七五引風俗通義云:「鹿車窄小,裁容一鹿也。或云樂車,乘牛馬者,剉斬飲飼達曙,今乘此雖為勞極,然入傳舍,偃臥無憂,故曰樂車。無牛馬而能行者,獨一人所致耳。」  〔八〕「弟」,御覽卷四二0引同,范曄後漢書杜林傳亦同,聚珍本作「成」。
  〔九〕「為侍御史」,原脫「侍」字,姚本、聚珍本有,類聚卷五三引亦有此字,范曄後漢書杜林傳同,今據增補。
  〔一0〕「杜林上疏曰」,司馬彪續漢書祭祀志云:建武「七年五月,詔三公曰:「漢當郊堯。其與卿大夫、博士議。」」杜林認為漢業特起,功不緣堯,遂上此疏。范曄後漢書杜林傳亦載此事。
  〔一一〕「稅」,姚本、聚珍本作「取」。
  〔一二〕「民無」,姚本作「無有」,聚珍本作「人無」,范曄後漢書杜林傳李賢注引同。
  〔一三〕「比」,聚珍本作「七」,誤。
  〔一四〕「張氏雖皆降散」,「張氏」謂張步。建武初,步據有齊地,後光武帝討步,步降,封為安丘侯,與家屬居洛陽。八年夏,步攜妻子逃奔臨淮,與弟弘、藍欲招其舊部,乘船入海,被琅邪太守陳俊追殺。事詳范曄後漢書張步傳。
  〔一五〕「大司徒司直」,司馬彪續漢書百官志云:「世祖即位,以武帝故事,置司直,居丞相府,助督錄諸州,建武十八年省也。」
  〔一六〕「字伯山」,原誤作「字仲子」。
  〔一七〕「為光祿勳」,建武十一年,杜林代郭憲為光祿勳。見范曄後漢書杜林傳。
  〔一八〕「同」,原脫此字,聚珍本有,范曄後漢書杜林傳李賢注引亦有此字,今據增補。
  〔一九〕「有」,事類賦卷二一引作「存」。按二字於義皆通。「存」,恤養。
  〔二0〕「是伯山所以勝我也」,此條類聚卷六六、御覽卷八三五亦引,字句大同小異。
  〔二一〕「王又以師數加饋遺」,建武十九年,皇太子彊廢為東海王,以杜林為王傅。此所謂「王」,即指東海王彊。此句姚本、聚珍本作「王以師故數加饋遺」,其上又有「林為東海王傅」一句。二本所增,係據范曄後漢書杜林傳。
  〔二二〕「杜林代張純為大司空」,此文有誤。據范曄後漢書光武帝紀,建武二十二年冬十月,大司空朱浮免,光祿勳杜林為大司空。二十三年秋八月,杜林卒。冬十月,太僕張純為大司空。又杜林傳云:建武二十二年,「代朱浮為大司空」。張純傳云:建武「二十三年,代杜林為大司空」。與光武帝紀相合。  〔二三〕「務於無為」,此條御覽卷二0八亦引,字句全同。
  郭丹郭丹,〔一〕字少卿,南陽人。累世千石,父稚為丹買田宅居業。丹為司徒,〔二〕視事五年,薨。賜送甚寵,〔三〕百官會朝,詔問丹家,時宗正劉匡對曰:「郭丹為三公,典牧州郡,田畝不增。」御覽卷八二一郭丹從師長安,買符入函谷關,〔四〕乃慨然歎曰:「丹不乘使者車,終不出關。」既至京師,嘗為都講,諸儒咸欽重之。〔五〕更始二年,三公舉丹賢能,徵為諫議大夫,持節使歸南陽,安集受降。丹自去家十有二年,〔六〕果乘高車出關,如其志。〔七〕書鈔卷一三九
  郭丹為更始諫議大夫,使南陽,安集受降。更始敗,〔八〕丹無所歸節傳,以弊布纏裹節,如擔負狀,晝伏夜行,求謁更始妻子,奉還節傳,因歸鄉里。書鈔卷一三0
  郭丹為郡功曹,薦陰亶、程胡、魯歆自代。太守杜詩曰:「古者卿士讓位,今功曹稽古經,〔九〕可為至德。編署黃堂,〔一0〕以為後法。」〔一一〕御覽卷二六四
  郭丹師事公孫昌,敬重,常持蒲編席,人異之。〔一一〕御覽卷七0九
  郭丹為司徒,在朝名清廉公正。〔一二〕類聚卷四七
  〔一〕「郭丹」,范曄後漢書卷二七有傳。又見汪文臺輯謝承後漢書卷一。袁宏後漢紀卷九亦略載其事。  〔二〕「丹為司徒」,此下各句當在郭丹傳篇末。
  〔三〕「賜送甚寵」,此下二句原無,路子復藏明抄本、徐氏明抄本、五川居士藏明抄本、傅增湘藏明抄本、清四錄堂抄本書鈔卷三八引皆有此二句,今據增補。
  〔四〕「符」,書鈔卷四0、卷五六,初學記卷一二,御覽卷二二三、卷七七三引同。御覽卷七七八引作「傳」,卷八二八引作「繻」。按「傳」即符信,「繻」亦為符信。漢書終軍傳記載:「初,軍從濟南當詣博士,步入關,關吏予軍繻。軍問:「以此何為?」吏曰:「為復傳,還當以合符。」軍曰:「大丈夫西游,終不復傳還。」棄繻而去。」顏師古注引張晏云:「繻,符也。書帛裂而分之,若券契矣。」又引蘇林云:「繻,帛邊也。舊關出入皆以傳。傳煩,因裂繻頭合以為符信也。」漢代關符制度大略如此。  〔五〕「欽」,范曄後漢書郭丹傳作「敬」。  〔六〕「丹自去家十有二年」,御覽卷七七八引同,范曄後漢書郭丹傳亦同,書鈔卷四0引僅無「有」字,聚珍本無「丹」、「有」二字。而書鈔卷五六引作「自去家十有三年」,姚本和初學記卷一二、御覽卷二二三引作「自去家十三年」。
  〔七〕「如其志」,此條合璧事類別集卷八引作「郭丹初之長安,過宛,從宛人陳兆買入關符,以入函谷關。既入,封符乞人,曰:「不乘使車不出關。」丹自入關後,十二年不歸,後如關,竟如本志」。六帖卷九、類聚卷六所引與合璧事類別集卷八文字稍有不同,初學記卷七、范曄後漢書郭丹傳李賢注所引較為簡略。「陳兆」,六帖卷九引同,類聚卷六、范曄後漢書郭丹傳李賢注皆引作「陳洮」,聚珍本亦作「陳洮」。  〔八〕「更始敗」,此下二句御覽卷六八一引作「更始敗,諸將軍悉歸上,普獲封爵,丹無所歸節傳」,聚珍本同,惟「獲」字作「賜」。
  〔九〕「今功曹稽古經」,「稽」字下聚珍本有「含」字,文選卷四六任昉王文憲集序李善注引同。按史記周本紀正義引括地志云:「詩云:「虞、芮質厥成。」毛萇云:「虞、芮之君相與爭田,久而不平,乃相謂曰:「西伯仁人,盍往質焉。」乃相與朝周。入其境,則耕者讓畔,行者讓路。入其邑,男女異路,斑白不提挈。入其朝,士讓為大夫,大夫讓為卿。二國君相謂曰:「我等小人,不可履君子之庭。」乃相讓所爭地以為閒原。」」杜詩說郭丹「稽古經」,即指此。
  〔一0〕「黃堂」,太守處理公務之所。
  〔一一〕「以為後法」,六帖卷七七也引有以上一段文字,但較此簡略。
  〔一二〕「常持蒲編席,人異之」,此二句聚珍本作「常待重編席,顯異之」。按「常」,與「嘗」字通。古人席地而坐,蒲席厚軟,「持蒲編席」,表示敬重。「重編席」,即雙層的席子。用這種席子相待,也是敬重的表示。
  〔一三〕「在朝名清廉公正」,此條御覽卷二0七亦引。書鈔卷三八、卷五二引僅無「名」字,餘全同。
  吳良吳良,〔一〕字大儀,齊國臨淄人,以清白方正稱於鄉里。為郡議曹掾,正旦掾入賀,〔二〕太守門下掾王望前言曰:「齊郡敗亂,遭離盜賊,人民飢餓,不聞雞鳴狗吠之音。〔三〕明府視事五年,土地開闢,盜賊滅息,五穀豐熟,家給人足。今日歲首,誠上雅壽。」掾皆稱萬歲。〔四〕良跪曰:〔五〕「門下掾佞諂,〔六〕明府無受其觴。〔七〕盜賊未弭,〔八〕人民困乏,〔九〕不能家給人足。於今議曹掾尚無蔥,〔一0〕寧為家給人足耶?」望曰:〔一一〕「議曹惰寙,自無蔥,寧足為不家給人足邪?」太守曰:「此生言是。」遂不舉觴,賜鰒魚百枚。宴罷,〔一二〕教署功曹,良恥以言受官,不拜。御覽卷四二七良習大夏侯尚書。〔一三〕范曄後漢書卷二七吳良傳李賢注
  吳良以清白方正稱,東平王蒼辟為西曹掾,數諫正蒼,多善策。蒼上表薦良。御覽卷二四九  東平王蒼薦吏吳良,〔一四〕上以章示公卿,曰:「前見良頭鬚皎然,〔一五〕衣冠甚偉,求賢助國,宰相之職,蕭何薦韓信,〔一六〕設壇即拜,不復考試,以良為議郎。」〔一七〕御覽卷六三一
  永平中,車駕出,信陽侯陰就干車騎,突鹵簿。車府令齊國徐匡鉤就車,〔一八〕收奴送獄。〔一九〕詔書遣匡,自繫。〔二0〕吳良上書言:「信陽侯驕慢,干突車騎,〔二一〕無人臣禮,大不敬,〔二二〕匡執法守正而下獄,臣恐政化由是墮矣。」〔二三〕於是詔出匡,左遷即丘長。〔二四〕書鈔卷五五
  吳良為司徒長史,以清白方正稱。〔二五〕書鈔卷三七
  〔一〕「吳良」,范曄後漢書卷二七有傳。
  〔二〕「正旦掾入賀」,此句姚本、聚珍本作「歲旦與掾吏入賀」,書鈔卷三七、御覽卷二六四皆引作「歲旦與掾史入賀」,范曄後漢書吳良傳同。此「掾」指郡中諸曹掾史。
  〔三〕「狗」,姚本、聚珍本和范曄後漢書吳良傳李賢注引皆作「犬」。
  〔四〕「掾」,姚本和御覽卷五三九、范曄後漢書吳良傳李賢注引作「掾史」,聚珍本作「掾吏」。
  〔五〕「良跪曰」,此句書鈔卷一二九,御覽卷五三九、卷九三八引同,姚本、聚珍本和范曄後漢書吳良傳李賢注引皆作「良時跪曰」,書鈔卷三七引作「良終於下坐勃然作進曰」,御覽卷二六四引作「良於下席勃然進曰」。
  〔六〕「門下掾佞諂」,此句御覽卷五三九、范曄後漢書吳良傳李賢注引皆同,姚本、聚珍本作「門下掾諂佞」,書鈔卷一二九引作「門下掾侮諂」。御覽卷九三八引作「門下侯諂」,字有訛脫。書鈔卷三七引作「望,佞邪之人,欺諂無狀」,御覽卷二六四引同,僅無「望」字。按以上諸書所引,字句間有異同,似以書鈔卷三七所引接近原貌。  〔七〕「明府無受其觴」,此句書鈔卷三七、御覽卷二六四皆引作「願勿受其觴」。
  〔八〕「弭」,書鈔卷一二九引同,姚本、聚珍本作「盡」,御覽卷五三九、范曄後漢書吳良傳李賢注亦引作「盡」。
  〔九〕「民」,御覽卷五三九引同,姚本、聚珍本和范曄後漢書吳良傳李賢注引作「庶」。
  〔一0〕「於今議曹掾尚無蔥」,此句姚本、聚珍本和范曄後漢書吳良傳李賢注引作「今良曹掾,尚無蔥」,書鈔卷一二九引同,僅無「良」字,御覽卷五三九引亦同,僅無「今」字。
  〔一一〕「望曰」,此下四句原無,姚本、聚珍本和范曄後漢書吳良傳李賢注引有,今據增補。  〔一二〕「宴罷」,此下四句御覽卷二六四引作「宴罷,轉良為功曹,恥以言受進,終不肯謁」。書鈔卷三七引「恥」上有「良」字,末句無「肯」字,餘與御覽卷二六四引同。聚珍本無「宴罷」二字,「恥」上有「良」字,餘與御覽引全同。御覽卷九三八引作「教署功曹,良恥以言受官,遂不肯謁」。
  〔一三〕「良習大夏侯尚書」,此句聚珍本在上條「為郡議曹掾」句前。按范曄後漢書吳良傳載東平王劉蒼上疏薦吳良云:「躬儉安貧,白首一節,又治尚書,學通師法。」此處李賢注引東觀漢記「良習大夏侯尚書」一句。據此,「良習」云云也可能是劉蒼疏中之語。
  〔一四〕「東平王蒼薦吏吳良」,「蒼」字下書鈔卷五六引有「上疏」二字。
  〔一五〕「前見良頭鬚皎然」,此下四句原無,聚珍本有,又御覽卷三七四引云:「吳良為東平王所薦,詔曰:「前見良頭鬚皎然,衣冠甚偉,求賢助國,宰相之職,今以良為議郎。」」今據增補。范曄後漢書吳良傳載顯宗語,與此略同。
  〔一六〕「薦」,書鈔卷五六引作「舉」。
  〔一七〕「以良為議郎」,「以」字上聚珍本和書鈔卷五六、御覽卷三七四引有「今」字,范曄後漢書吳良傳同,當據增補。此條類聚卷五三亦引,字有脫漏。  〔一八〕「鉤」,范曄後漢書吳良傳李賢注云:「留也。」王先謙集解引惠棟云:「王幼學云:「古兵有鉤有鑲,引來曰鉤,推去曰鑲。」」  〔一九〕「收奴送獄」,此句聚珍本作「收御者送獄」,范曄後漢書吳良傳同。書鈔卷三七、御覽卷二三0引作「收送獄」。按此句當以聚珍本為是。
  〔二0〕「自繫」,此句有脫字。聚珍本作「匡自繫獄」,范曄後漢書吳良傳同。書鈔卷三七引作「自繫獄」,御覽卷二三0引作「自繫不出」。  〔二一〕「干突車騎」,此句原無,御覽卷二三0引有,今據增補。
  〔二二〕「大不敬」,此句原無,御覽卷二三0引有,今據增補。
  〔二三〕「臣恐政化由是墮矣」,此句聚珍本作「恐政化由是而墜」,書鈔卷三七引作「恐政化由是而隳矣」,御覽卷二三0引作「臣恐陛下政化由是隳矣」。范曄後漢書吳良傳作「臣恐聖化由是而弛」。文字雖異,意思相同。  〔二四〕「即丘」,縣名,屬東海郡。書鈔卷三七引作「昴丘」,誤。按范曄後漢書吳良傳載:「帝雖赦匡,猶左轉良為即丘長。」是左遷者為吳良,而不是徐匡,「左遷即丘長」句上有脫文。
  〔二五〕「以清白方正稱」,此條書鈔卷六八、御覽卷二0九亦引。
  承宮承宮,〔一〕字少子,琅邪姑幕人。〔二〕少孤,年八歲,人令牧豕。〔三〕鄉里徐子盛明春秋經,授諸生數百人。宮過其廬下,見諸生講誦,好之,因棄豬而聽經。〔四〕豬主怪不還,行索,見宮,〔五〕欲笞之。〔六〕門下生共禁止,因留精舍門下,〔七〕拾薪,〔八〕執苦數年,〔九〕遂通經。御覽卷九0三承宮遭王莽篡位,天下擾攘,盜賊並起,宮遂避世漢中。建武四年,將妻子之華陰山谷,〔一0〕耕種禾黍,臨熟,人就認之,宮悉推與而去,由是顯名。類聚卷二一  永平中,徵承宮為博士,遷左中郎將。〔一一〕數納忠諫,論議切直,名播匈奴。時單于遣使求欲得見宮,詔




启蒙 文学名著 典籍 四书 五经 二十四史 编年 野史 别杂史 小说 史评 传记 载记 地理 职官 政书 目录 儒家 道家 法家 释家 兵家 农家 杂家 术数 医家 科技 艺术 书画 谱录 类书

×
空若网-温馨提示

您尚未登陆

请登陆后在来吧




空若网
温馨提示

扫描下方二维码,访问手机版。